强化姓“科”定位:科创板科创属性添新指标,上市负面清单同步确立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赛男,满乐 上海报道
2021-04-16 22:08

4月16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健全了科创属性评价体系。按照《指引》的要求,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和完善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定位与科创属性评价问题具有其内在的复杂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持续评估并调整优化。本次《暂行规定》修订,是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暂行规定》修订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包括科创板支持方向、行业、研发人员占比、中介机构核查等要求都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禁止房地产、金融投资类企业上市

“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一个主要标准。”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而修订后的《指引》正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试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 的常规指标;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在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

其中,受外界关注的是,修订后《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将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处理,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同时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对于该项修订,有投资机构相关负责人及投行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一直以来在A股市场都难以上市,此次《指引》更多是再度将这一信息明确。

“房地产行业不管是在科创板、创业板还是沪深主板,近年都是在IPO负面清单里。金融投资类企业在近年内也只有九鼎投资通过借壳完整上市,直接ipo也是窗口指导受限行业。”有北京地区投资机构负责人指出,至于金融科技企业,因为涉及到金融创新,再加上近年市场上金融创新出现多次大风险,监管层也对此类企业的保持了相对谨慎的态度。

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建立行业ipo负面清单和健全科创属行评价,是将IPO审核的窗口指导直接升级为指引规定,规范了科创板ipo企业的基本要求,打击了企业申报的闯线心理,明确IPO市场预期,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与《指引》相配套地,《暂行规定》也做了相应调整,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审核实践作了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突出“硬科技”特色。

包括进一步明确科创板的优先支持方向,强调了支持拥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等科创企业上市;明确科创板的行业领域,要求保荐机构推荐其他领域公司时充分论证、审慎推荐。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此前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力求从研发投入、发明专利和收入增长三个方面,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五种情形,来综合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

不过在实践中,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的企业。为了更准确的评价衡量硬科技的特征,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的实践来进一步研究完善。

明确保荐机构核查要求

在审核实践环节,除了上述进一步优化,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还取消“暂未达标”企业的申请安排。

据悉,原《暂行规定》规定,经谨慎客观评估认为自身符合科创板定位,且科创属性短期内能够达到《指引》相关支持和鼓励要求的企业,可以先行提出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主要是为该类企业及时利用科创板做大做强留必要空间。

但上交所在实践中发现,科创属性未来能否达标通常较难判断,申报企业和保荐机构把握较为谨慎,很少适用该安排。同时,科创板审核时限预期明确,审核时效对企业实际影响有限。经评估,本次修订取消了“暂未达标”企业的申请安排,相关科创企业应待达标后再行申报。

同时,上交所明确保荐机构对科创板定位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的科创属性的认定依据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核查时应当结合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应简单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出核查结论。

此外,对《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的企业,审核中对科创属性相关指标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将根据本次修订精神对企业的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判断。

配合此次修订,执行层面如何坚守科创板定位的要求落实到位?

上交所表示,将结合发行人的定性情形、定量指标和其他科创表征来审核企业的科创属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落实好科创定位的把关要求,对发行人科创属性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的核查是否充分进行综合判断,突出硬科技特色。

(作者:张赛男,满乐 编辑:包芳鸣)

张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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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一名宏观经济记者,现转向微观领域。专注A股上市公司、上交所监管动态。欢迎交流,邮箱zhangsn@21jingji.com

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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