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共议《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欧洲议会议员称暂停有四个原因但前景仍乐观
《中欧投资协定》虽暂停,但已然改变投资规则,欧洲议会议员对协定前景表示乐观
5月9日,中欧投资与法律领导者论坛于在深圳南山区举行。论坛聚焦中欧投资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外律所国际业务发展新机遇,新贸易规则下跨国企业的投资、运营及合规风险,跨国争端解决机制的新选择,数字时代的法商融合等议题。
欧洲议会议员:《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暂停有多方面原因
2020年12月30日,中欧共同宣部历时7年35轮谈判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如期完成谈判。不过,由于国际关系的不稳定因素,欧洲议会于2021年3月决定取消《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审议会议,5月4日,欧盟宣布将暂停《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不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的恩赐,是互利互惠的。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近日表示,中方愿同欧方保持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协定早日生效,造福双方人民,向国际社会发出中欧支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的积极信号。
随着中国国际贸易的深化,《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等议题就像曾经的WTO入市谈判一样进入大众的视野。而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投资、规划以及法律相关的服务和争议也愈发成为经贸领域的热点议题。在诸多与会嘉宾看来,虽然欧盟宣布暂停《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但长期的谈判已为中国带来了很大的机遇。与会演讲嘉宾一致表达了对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未来的信心,认为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论坛现场。李婷菊/摄)
在主旨演讲中,欧洲议会议员贡纳尔·贝克(Gunnar Beck)教授针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作出了解读。他肯定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于中欧双方的价值,认为这是最具雄心的一项协定。他也分析了欧盟在批准协定的程序上拖延不决,甚至威胁停止批准程序的四个原因。一是存在中欧关系的不稳定背景;二是美国对欧盟施加了强大的外交压力;三是欧盟将经济问题与道德要求捆绑在了一起;四是整个欧盟经济正面临疫情重创,却又离不开中国的庞大出口市场,特别是德国。“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前景保持乐观。”
政府投资部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已为中国带来机遇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刘立峰表示,最新数据表明,中国已成为欧盟最大的合作伙伴,2020年,中国和欧盟的商品贸易额达到5860亿欧元。一方面从欧洲对中国的投资行业看,其中一半的投资份额集中在制造业,汽车行业占了38%的份额。除此之外还有非常多优秀的行业、企业,合作空间很大。而另一方面,欧洲对中国投资规模最高时占比9%,目前是5%-6%,未来空间也很大。此外,从合作的欧洲企业形态看,95%是中小企业,他们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复苏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大的基础空间,刘立峰认为,目前是中欧合作的极好机会:“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不再是单打独斗的状态,在整合珠三角9市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7000万、GDP总量超过11万亿体量的资源基础上,再来看珠三角加上港澳的区域协调发展,未来的机会是不一样的。在这一基础上,从规则的融通、制度的衔接去创新和提升新的能级,将为大湾区发展和中欧双向投资合作,创造非常好的契机。”
(圆桌论坛一:《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启示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李婷菊/摄)
外资企业:期待《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促成电信管理制度创新
微软助理总法律顾问罗立凡从微软自身和中国电信行业准入政策角度探讨了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和大湾区的展望。他提出,在中国,基础电信业务大部分不对外资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全资或部分对外资开放的情况下,云计算业务在中国要求100%国资。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香港和澳门给予了特殊的政策,允许港澳公司以最多50%的股份进入大陆经营云计算业务。海南自贸区也在云服务、互联网服务上拥有特殊的开放性,允许实际注册在海南、服务设施在海南的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100%外资控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他希望,国内类似的自贸区开放的政策可以遍及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自贸区,提供更多电信方面的更开放的政策细节。
他还注意到,《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部分协议将促使中国允许欧洲的投资者参与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投资比例和对港澳允许的比例一样,这是巨大的开放。协定中对软硬件各方面服务也提出了新的开放措施。他期待,未来《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和大湾区的发展能够对外资进入云计算、电信增值服务以及互联互通的政策上带来更多开放和突破。
专业律师:涉外金融服务业将助力大湾区建设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不仅影响了跨国企业的投资、运营、合规及争端风险的管理,而且让人们思考数字时代如何实现法商融合。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佳琦律师表示,法律界一直都对欧洲企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企业到中国来非常关注。同时,外资也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开放程度十分重视。她注意到,中国在2019、2020年先后公布了一系列加快包括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领域开放的措施。她认为,从最新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内容来看,中国是一直维持了政府近期一贯的开放承诺的。“中国一直十分重视金融业的引擎作用,近年来广东省出台了多个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措施。”
5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对“谁可以买卖”“可以买多少”“可以买什么”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港澳居民可以购买境内理财机构代销的符合条件的理财产品,反向亦然。这一举措打通了个人资本跨境投资的渠道。俞佳琦表示,金融在三方面可以有利于粵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一是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的便利度;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三是探索绿色金融之路。
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副处长邵锦莉认为,随着大湾区海外投资总量的逐年增长,国际投资仲裁为大量的跨境商事纠纷、稳定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在40条授权事项清单中,关于国际仲裁的事项列在第29条,指出要以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目前,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已建成并揭牌。邵锦莉希望前海和河套等地能吸引更多大湾区的仲裁调解机构,包括港澳地区的大律师事务所,为湾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探讨大湾区法制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新的路径。
中外法律界就国际规则制定发声
(圆桌论坛二:中外律所国际业务发展新机遇。李婷菊/摄)
前世界贸易组织资深参赞、瑞中法律协会多边事务处主任唐小兵认为,从多边贸易体制和投资的关系角度分析,欧盟对中国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对欧盟的投资也有扩大的趋势。该协定将明确欧盟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不受中国内部政策的影响;并同意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内设立争端解决机制,处理违约纠纷;此外,经过进一步谈判,协定达成了新的开放承诺,例如取消数量限制、股本上限和合资的要求等。因此,CAI对WTO投资便利化协定的谈判也意义重大,包含很多影响外国投资深层次的议题:例如规范国有企业行为,加强补贴的透明度,针对强制技术转让制定的规则,以及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标准制定、劳工标准、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在他看来,《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是欧盟热望得到的一份协议,多边投资贸易体制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
之后的讨论围绕《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将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国投资者、《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新贸易规则下跨国企业的投资、运营、合规及争端风险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商业界与法律界人士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商业界人士从生动的案例出发,讲述了海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等实际问题,向法律界明确表达了明确的诉求。法律界人士则从专业角度切入问题,认为法律服务人员应具备商业思维,同时针对企业遇到的法律困境,提出了有效而实用的解决方案与防范建议。
(作者:李婷菊 编辑:李莹亮)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