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国家卫健委
2021-05-11 15:18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5月11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出:

对谈判药品施行分类管理。

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落实存储、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确保“双通道”谈判药品质量安全。

鼓励探索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建立药品质量风险防范和经济补偿机制。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预约就诊、送药上门等服务。

(编辑:曾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