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1-05-14

千呼万唤始出来。近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出台。

此时距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2018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已近3年。

同送审稿相比,民《实施条例》作出了多处改动。此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曾在网上流传,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最终出台的《实施条例》与网传文件仍有不同。

治理“超级中学”掐尖生源

《实施条例》还对“超级中学”跨区域掐尖招生作出了规定。

《实施条例》提出,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

一些公办高中取得不错的高考成绩,形成品牌后,往往通过举办民办高中,利用民办高中招生的灵活性,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掐尖招生。比如衡水中学举办衡水一中,共享师资和管理,后者可以在河北省全省范围内招生。

在2020年10月举行的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提出,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县中塌陷”现象,切实解决好“超级中学”、民办高中跨区域掐尖招生破坏区域教育生态问题。

这样的规定已经体现在今年各地的高中招生政策中。北京市教委网站5月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提出,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

而北京市2020年的政策则规定,民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不分区招生计划。

两套政策话语完全相反,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取向。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已提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源头上治理在线教育

广义上,民办学校既包括提供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校,也包括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包括线下机构和在线教育公司。

对于目前存在的资本过热的在线教育行业,《实施条例》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目前,申请设立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办学许可,但设立在线教育机构不需要办学许可,只需要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认为,由于条件宽松且不需要办学许可证,导致全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增加。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制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批登记的要求不一致,而且在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方面的要求及监督管理的规定,特别是招生宣传、培训内容、教师资质、收退费管理等方面也是标准不一,校外在线培训教育监管难以落地。

他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依法重新设置在线教育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在线教育办学许可证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把关定向。

一旦在线教育重新设立办学许可制度,意味着可以对在线教育市场实行总量控制,即不再批复新设立在线教育公司。

刘林近日接受采访时介绍,“我们调研发现,今年到目前为止,各地没有再审批过任何一家新的校外培训机构,估计接下来也不会轻易再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了。”

北京某区教委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该区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已经饱和,在行业整治政策出台前,已暂停审批新机构,今后是否恢复审批亦未可知。

能够实现对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控制,正是因为存在前置的行政审批。

就在4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一份提醒函,督促各有关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尽快完成申报备案。

该提醒函称,鉴于校外培训政策变化较为频繁,对于未提交资料、未主动申报备案、未抓紧整改等原因导致未通过备案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今后一切损失,由机构主办者自负。

(作者:王峰 编辑:杜弘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