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三孩政策需要更好的配套措施
社会期盼已久的三孩政策终于在5月31日正式推出。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愈显严峻的当下,如何有效提振生育率,或将成为未来两三代中国人无法回避的社会议题。此时推出三孩政策,可谓顺天应人。
我们应该同时认识到的是,如同任何社会政策的顺利执行都少不了配套措施一样,三孩政策推出后,社会应该积极考虑为愿意继续生育的父母们提供必要及有力的支援。
那么社会需要准备哪些配套措施呢?我们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致梳理出来。从家庭政策的角度看,夫妻的生育意愿之所以能转化为生育行为,除了有文化传统的影响之外,在一个现代社会之中,更重要的是对生育行为的成本收益考量。这主要包括了对妈妈职业生涯的冲击以及小孩出生后的养育成本两个方面。众所周知,在“全面二胎”推出后的几年来,生育率曾短暂上升,但之后又迅速回降,尚未达到当初的政策目标。这当中的原因,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学术研究,无不指向工作压力与生活成本。因此,配套措施的提出,必须能直接对应这些考量和影响因素。
首先是生育成本谁来负担的问题,尤其需要重视产假给女性带来的就业歧视。不必讳言,一些企业在招聘时“重男轻女”,据观察,这种情况在“全面二胎”后有所增加。一些未婚未育的年轻女性很可能会因为这种考量而在求职中被刷走。很多企业的考虑是:招一位未婚未育的女职工回来,三年合同内要是生两个,先不算孕期多种不便,产假加在一起就有可能放一年,这期间的工作谁来承担呢?于是倒推一下,干脆等她们生完孩子再聘请,就成为很多企业HR的现实选择了。这种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生育意愿,更在现实中逼出了部分要求女职工承诺合同期内不生育的“灰色条款”。
这种现象的根源是生育成本该由谁承担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之中,社会不应再幻想通过呼吁企业社会责任来彻底解决问题。我们的生育保险及产假制度,实际上是要求企业为职工个人的生育行为埋单,但对女职工的就业歧视说明不少企业想把这个成本转移回职工的家庭。正是劳资双方把生育成本如此“踢皮球”,使一些年轻父母陷于生育与就业之间的焦虑纠结之中。事实上,大部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都没有生育保险,尤其在一些低生育国家,政府为了鼓励生育,产假带来的成本均由财政承担。生育成本财政支付,这应是三胎政策最基础性的一项配套措施。
其次是幼儿照护问题。很多人用“一孕傻三年”来形容刚生了小孩的年轻妈妈工作效率低,但没有认真想其中社会应承担什么责任:正是因为幼儿需要照护,但社会没有伸出援手,所以让妈妈忙不过来。幼儿照护往往有两个阶段:在0-3岁的婴幼儿阶段,很多家庭都是通过让老人带孩子的方式来解决育儿问题;4-6岁的学前阶段,孩子通常会上幼儿园,但不少城市的公办幼儿园都存在着学位不足等问题,许多职工家庭只能送孩子去上价格较贵的民办幼儿园了。
从配套措施的角度来看,首先应确保老人带小孩这个选项不受政策改革的影响。这里要关注延迟退休改革——很多年轻夫妇正是靠五十多岁刚退休的祖母或者外婆来带小孩。如果这些祖母外婆推迟到六十岁以后才退休,不但子女错过了最佳生育年轻,她们也可能不够精力带小孩了。当然,如果讨论的是第三胎,这一点的影响较轻。其次是义务教育能否向学前阶段覆盖的问题。例如,要么把大量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公有化改革,以公办价格招收学前儿童;要么也可以“钱跟人走”的方式,让家长凭出生证为小孩办理入托,国家出钱承担其基本托费。
第三是教育机会均等的问题。尽管我国有义务教育法,但不少家庭都会认为,现在把一个小孩养大过程中负担最重的是教育成本。这个问题的根源是高端民办学校跟公办中小学在教学资源上拉开了一定差距。在很多沿海大城市,能考进公办名牌高中继而上好大学的,往往有较高比例是高端民办初中的毕业生。在一些高端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较大的城市,由于有“职普比”1比1的限制,一些公办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能只能上职中,这种现实显然会让很多工薪家庭感到沮丧。
解决之道其实一目了然,就是打破高端民办学校的垄断地位。参考国际经验,应该设定高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升学率限制区间。当公办与民办学校升学率距离被拉开,应由政府加大资源投入,直至公校的升学率回升到公众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以上三个方面的配套措施,似乎分别属于短期、中期及长期的内容,但就一个措施从执行到其效果彰显的时间差而言,都没有给整个社会留下太多的犹豫空间。如果这些措施能尽快拟定及出台,社会应可积极展望三孩政策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
(作者:陈永杰 编辑:洪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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