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的通知》,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继制定新规遏制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之后,证监会旋即开启了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的服务。
6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的通知》,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
根据通知内容,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可在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
但保荐机构在申请查询时应当一次性提供需查询的发行人股东信息。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而在此次通知印发前,已提交辅导验收申请或申报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可在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参照证监会要求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证监会方面特别强调,保荐机构应做好查询数据的使用管理。查询结果仅辅助用于提交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月28日,证监会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后简称为《指引》)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相关要求,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中介机构须对拟上市企业股东是否存在不当入股情形进行全面核查,属于不当入股的,应及时予以清理。
有接近监管人士表示,《指引》的发布是对2021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重要补充,旨在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
但新规发布后,就有市场声音表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繁多且相关信息并不透明,投行保荐机构缺乏甄别相关人员的手段,给新股发行工作增添了不少负担。因此,此次通知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地解决了前述难题。
(作者:满乐 编辑: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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