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自查的法律意义与风险角度

管晓薇2021-06-09 11:01

【摘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申报工作的公告。强调行业的规范自查要求与时间节点。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与规范运行有赖于行业规则,更应当遵循相关产业法律法规,自查的法律意义在于规避风险和分担责任。本文试图分析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的自查有效性与规范性,从风险规避的角度给予行业相关完善的法律策略。

查阅此次《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此次工作的启动文件依据是,《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

,启动对象是第十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和第三批印制电路板行业。申报的启动方式是自愿申报,纸质版材料递交相关机构,相关数据上传到指定数据平台。各省级工业及信息化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向工业与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报告。同时,通知明确了,此次自查的目标是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具体的工作要求是“请各省级工业与信息化部门按照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开展2020年度自查工作及自查报告提交。两个依据办法分别是《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两个办法的效力级别属于部门规章。可见整个申报环节凸显的特点在于:申报自愿,监管机构恒定,实施办法与具体工作方式有法定规章依据,但是启动条件依据却没有强制法律效力。

查阅相关数据资料显示,311日,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文件内容显示“本规范条件文本属于鼓励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其中列举了光伏企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产能的50%。”

  而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的具体规范内容中又提到“八、监督与管理(三)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连续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4.发生安全生产和污染责任事故; 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其他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告知相关企,听取相关企业陈述和申辩。 被撤销公告的企业,自被撤销公告之日起,其新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该部分的内容又似又审批资格处罚的倾向,与之前提到的《规范条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似又不一致之处。为此,相关企业要把握个中规范调整的维度与强制范畴,及早应对自查范围与后果。期间,应当注重与国家绿色环保战略相衔接,自查指标与企业发展模块及时对标《固废法》《环保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在自查通知与规范条件文件中,反复提到了光伏企业新建及扩建企业公告资格的丧失的情形,对此类原因归纳以及企业主观责任因素的程度需要进行自查阶段的预判,如果临界“丧失条件”则需要企业及时纠正、必要时启动自查前置程序,减少企业的资格核定风险。

在整个自查工作通知中,没有明确信息提交偏差、主观故意谎报信息的后果,这一点,相关企业应当尤其注意托底处罚的范围和各类因过失而产生的数据信息上报偏差结果,形成数据报告的全流程工作台账。《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大致与光伏规范相类似,对本行业的上榜企业进行了明确的条件规定以及动态条件变更的具体事项列举。在此不作赘述。

   同时,光伏产业自查过程中,应当回溯到上位法进行对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是光伏产业发展以及光伏企业行业战略制定、运营基本制度构建的基础性依据,需要以此作为企业遵守的行业“最低”标准,以此作为自查报告的基础纠偏角度。由于根据通知显示,此次自查是资源申报,因此,申报质量与主观能动性就充分挂钩。监管部门在材料审核角度可以融入一定的主观态度打分以及责任追究过程中,加强对于主观故意的认定处罚比重,让企业认识到申报工作顺利与否与企业后续行业发展权益紧密关联。在操作环节突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行政机构的行政责任,将自查指导归入“类行政责任”范畴,体现监管方对于自查工作的严谨性,夯实自查工作的实质意义,不流于形式。

(作者:管晓薇 )

管晓薇

学者/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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