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农业龙头企业债券融资指南,让袁爷爷的种子继续生长

中证鹏元评级2021-06-10 17:22

作者:史晓姗

中证鹏元评级 研究发展部

主要内容

2017年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此后相关政策陆续推出,其中,推进农业现代化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抓手。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融资需求更加多元化,配套的金融服务亟待完善。

政策:2021年5月25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领域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债项目库,强化培育辅导,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

百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征:2021年4月,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发布了《202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其中,东部地区49个、中部23个、西部22个、东北6个。从行业看,主要分布在农副食品加工业,其次是食品制造业。部分企业已将主营产品向上下产业链进行延伸,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

百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债券融资特征:(1)存量债券特征:第一,存量债券规模较小,集中度高。仅限于个别大型全产业链集团型企业,且不少企业的债券融资停留在2016年之前。第二,债券集中在中短期限品种,规模占比78%,高级别主体占比60%。第三,募集资金使用相对灵活。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和补充流动资金。从募集资金的最终使用者来看,主要用于发行人本部,但不少也用于偿还子公司负债或补充子公司流动性。(2)相关特殊债券品种:在百强企业存量债券中,可以看到“扶贫专项债”、“乡村振兴债券”的专项品种,整体规模在信用债市场中占比较小,百强农企的占比更小,其中乡村振兴专项债7只,扶贫专项债2只,在企业自身中融资中的占比也较低。该类品种募集资金覆盖面较广,其中百强农企相关债券资金用于集团子公司向农户收购生产原材料或补充流动性。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债券类型选择:除一般债券外,目前,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的特殊债券品种有:乡村振兴票据、扶贫专项债、县城新型城镇化企业债、高成长债、绿色债券等。其中,乡村振兴票据是与扶贫债券相衔接的品种。发行主体可以根据项目类型,进行品种组合,或分次发行不同品种。

正文

2021年5月22日,“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逝世。这位让中国人民不再饿肚子的人,让无数人缅怀。他说,“人就像种子,要做一粒好种子”,他把希望的种子,撒在了中国的大地上,不仅解决了我们吃饭的问题,也让农民有了收入,推动了农村的发展。2020年全国GDP超过百万亿,其中,三大产业比重分别为7.7%、37.8%和54.5%。虽然第一产业占比最低,但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未来如何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尤其是发挥债券市场作用来推动农业发展,将是我们为袁爷爷考虑的问题。

一、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背景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随着,脱贫攻坚接近尾声,乡村振兴无缝连接。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2月21日,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农业农村发展关系到粮食安全、社会稳定,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当前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是“绿色、高质量、专业化”的发展高要求。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产业链的延伸,融资需求更加多元化,需要处理的风险覆盖面扩大,配套的金融服务亟待完善。2021年5月25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简称133号文)明确,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领域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债项目库,强化培育辅导,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133号文,正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为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问题下推出的配套金融政策,其中,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债券市场的优先支持对象,其募集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相关环节中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等。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省级以上近1.8万家,市级以上近6万家,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格局。以Wind二级行业分类中“食品、饮料与烟草”和“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Ⅱ”来估算涉农企业债券融资情况,截至2021年5月底,相关存量债券2,184亿元,占存量信用债[2]的0.9%,占比较小。

农业和农村除了提供粮食食物、还有生态涵养、体验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利用这些特质去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将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对此,需要推动金融配套政策。只有农业实现健康发展,农产品供给保持稳定,才能为经济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百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征及债券融资情况

133号文未明确“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本文拟采用百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分析优质企业的债券融资特征。

(一)百强龙头企业特征

2021年4月,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发布了《202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其中,东部地区49个、中部23个、西部22个、东北6个。从地区看,上述企业分布在26个省市,山东、河南、北京相关企业最多,主要与地区产业结构、地域优势有关。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第一产业占比高,龙头企业百强数量就多,能否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决定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空间。

从行业看,主要分布在农副食品加工业,其次是食品制造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并非局限在粮生产、加工,也包括产品研发、销售贸易,设备制造与销售等领域。部分企业已将主营产品向上下产业链进行延伸,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覆盖从原材料加工、生态养殖、产品加工、销售贸易等环节。部分优质龙头企业,在农牧行业基础上,开拓食品快消、农业科技、地产文旅、医疗健康、金融投资等辅助产业,发展成综合性企业集团,例如,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百强龙头企业债券融资特征

1、存量债券规模较小,集中度高

从存量债券情况看,百强龙头企业债券存量规模不大,100家企业中仅26家企业(或直接关联企业)有存续债券,共计127只债券,存量规模1,453.14亿元,其中,北京、四川、上海存量债券规模相对较高。综合实力排名前10大企业中,有5家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很小或未曾发行过债券。从债券发行看,2017-2021年5月发行债券规模较大的有北京和内蒙古,主要是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而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新希望集团,其债券融资规模较大。类似的还有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历年债券融资规模较大。此外,有8家企业在2016年及之前发行过债券,此后并未再进行债券融资。整体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债券市场上的活跃度相对较低,仅限于个别大型全产业链集团型企业,且不少企业的债券融资停留在2016年之前。

2、债券集中在中短期限品种,高级别主体占比较高

从存续债券类型看,百强主体存续债券主要分布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存量规模合计占比78%,其他品种规模相对较小。从主体级别看,25家发行人(含直接关联企业)中AAA级10家,占比40%,其次是AA级和AA+级,分别有7家和5家,占比分别为28%和20%。

3、募集资金使用相对灵活

从募集资金用途看,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和补充流动资金,个别债券用于主营产品生产。从募集资金的最终使用者来看,主要用于发行人本部,但不少也用于偿还子公司负债或补充子公司流动性。

(三)相关的特殊债券品种

在百强企业存量债券中,可以看到“扶贫专项债”、“乡村振兴债券”的专项品种(合称“支农品种”)。截至2021年5月底,存量债券中扶贫专项债和乡村振兴专项债分别有142只和55只,存量规模分别有845.23亿元和389.85亿元,规模合计占比0.43%,整体支农品种的市场占比较小,而百强农企的占比更小。从百强企业支农品种发行看,仅8家百强农企(或直接关联公司)有存续支农品种债券,占所有支农主体的6.7%,占比很小,其中,乡村振兴专项债7只,规模82亿元,扶贫专项债2只,规模14亿元。具体看百强农企债券融资情况,100家农业产业化企业中有仅26家主体(或直接关联方)有存续债券,债券规模1,453,14亿元,其中,发行支农品种的发行人占比31%,债券余额占比6.6%。主要是因为支农品种推出较晚,支农百强农企的存量债券以非支农品种为主。

从支农品种存续债券特征看,扶贫专项债以私募债和中期票据为主,分别为82只和25只,数量合计占比为75%,而乡村振兴专项债以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为主,数量分别为20只和21只,数量合计占比74.5%。从增信情况看,支农品种中有担保债券占比26%,其中以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主,占比23.9%。扶贫专项债的担保比例为33%,高于乡村振兴专项债的9%。

从行业和募集资金用途看,支农品种集中在资本货物,数量占比50%,主要是城投公司发行的用于棚户区改造、异地搬迁等项目、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性,此外,少数债券涉及乡村文旅、生态旅游、产业园区、绿色生态等领域。其次,是农产品种植(养殖)及销售。百强农企,因其所在行业与农村产业发展、融合具有天然的联系,其发行债券符合乡村振兴和扶贫专项债的产业要求。从其存量支农产品募集资金用途看,主要用于集团子公司向农户收购生产原材料或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乡村振兴债券中支农资金占比不低于30%。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债券类型选择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进农业现代化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上文分析中,可以知道百强农企主要以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为主,并向上下产业链延伸。债券融资参与度不高,仅限于个别大型全产业链集团型企业,且不少企业的债券融资停留在2016年之前。但可以看到,随着乡村振兴、扶贫攻坚政策的推出,龙头企业会参与进来,包括疫情防控债,例如,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行过疫情防控债。作为产业链中的主要参与者,龙头企业对融资的需求相对较高,尤其是养(种)殖业面临的波动性较大,对现金管理能力要求更高。

目前,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的债券品种有:乡村振兴票据、扶贫专项债、县城新型城镇化企业债、高成长债、绿色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其中,乡村振兴票据是与扶贫债券相衔接的品种。根据交易商协会政策,乡村振兴票据承继原扶贫票据政策和标准,对募集资金用于“脱贫后5年过渡期”相关项目,设立衔接过渡期,募集资金可按照原扶贫票据政策进行匡算。发行主体可以根据项目类型,进行品种组合,或分次发行不同品种。例如,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了高成长债,其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发行了疫情防控债和乡村振兴票据。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特殊债券品种在享受“绿色通道”的同时,对特定领域的信息披露要求有所提升。例如,乡村振兴票据,在发行和存续期需要披露乡村振兴项目信息,包括相关政策支持情况、投资收益模式、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创新品种在申报、注册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度更高。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亟待转型升级,来满足消费升级以及推动当地产业融合。随着乡村振兴的推动,以及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规模扩张、并购,形成集团化、产业化、科技化发展,未来的债券融资需要会有所提升。部分优质龙头企业获得政策支持,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例如,4月19日发布的《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中明确支持,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进试点,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

[1] 2012年3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指出: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文件给出重点龙头企业标准。

[2] 这里不包括资产支持证券。

(作者:中证鹏元评级 )

中证鹏元评级

官方账号

技术领先,服务全球,让评级彰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