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外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特别是在线培训平台的广告从春晚到地铁随处可见。但随之而来的是关于“内卷”的担心和焦虑。对此问题,中央多次就此作出要求,有关部门也出台了诸多意见、规定。就在上个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在这背景下,教育部设置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可谓是符合社会期望之举。
需要明确的是,学生基本的学习,学校应该承担起来,学校不能把学生的课后时间全部推到社会上去。这里包含了几层含义:
一是内容或“质”的要求。校内时间应该承担学生基本的学习,这是义务教育应有之义,不应以“减负”的名义削弱教学,最后迫使学生去课后、校外补回来。尤其是,教育的选拔功能决定了必须有竞争,通过减负来规避只会让竞争变成低水平的内卷。
二是时间或“量”的要求。不论校内如何教学,学生还有大量的课后时间,总要有人负责。就算没有课后作业,也不代表课后不属于教育的一部分。从最现实角度,也至少要有人来看管未成年的孩子。
以课后服务为例,负责的人可能包括家长、学校、培训机构、社区,但归根到底“买单”的就是家庭或社会。谁“买单”比谁“干活”或许更为重要。所以,这里的问题是:在教育上社会应当承担多少?
中央在开放三孩的决定中指出,要实施“配套支持政策,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这反映,生育不只是一家一户的私事,也是关乎社会、国家的公共事务 。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道理,马克思主义早有论述,而中国之前也有丰富的实践。曾经有一个名词,叫“双职工家庭”,对应的是单位会提供一定的福利——如托儿服务。这个词现在似乎很少提了,背后是市场改革后国企的减少和单位体制的改变。但即使在西方国家也有所谓“双方全职工作”的概念,以及对应的福利政策。而在女性就业率远高于西方国家的中国,青少年的教育更是社会的事。
无论是要鼓励优生优育,还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减轻育儿负担。但关键是,“减轻负担”不是减学习内容、减学习质量,而恰恰相反,是要努力提高公立教育的质量(包括均等性),才能真正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减轻家长的负担。
从这个角度看,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最重要的意义,还不仅仅是如何去规管培训行业,而是如何利用教育部的统筹优势,更好地发展课后教育,进而推动校内教育的发展。
(特约作者)
(作者:殷俊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