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7月5日-7月11日)监管执法动作密集且重磅,资本市场风云诡谲。
继上周滴滴被网络安全审查后,监管风暴席卷而来,从“滴滴出行”App下架到25款相关应用下架,可见执法力度之大;满帮、BOSS直聘等此前赴美上市也被网络安全审查;两办高规格发文要求加强中概股监管。周末一记重锤直击海外上市企业,网信办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核心均围绕“数据的国外安全”场景进行,包括增加证监会作为审查机构、境外上市100万用户的门槛要求、外国政府的数据控制风险等内容,这对赴海外上市企业影响巨大。无论如何,数据安全、数据出境将成为重要监管方向。
对平台巨头的反垄断监管也值得关注。周中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22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涉及滴滴、阿里、腾讯等平台巨头,单一案件顶格处罚50万元,并购本身的垄断属性被监管重视。周六一则重磅引发游戏直播业震荡。继阿里罚单后,传闻已久的对腾讯进行重拳反垄断监管靴子落地,“虎牙斗鱼合并案将被叫停”。这也成为国内互联网领域首例禁止集中案件。两则新闻从监管层面来分析,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事前审查或成为反垄断创新监管的新方式。
无论从数据安全角度还是反垄断角度,本周的监管动态很清楚地反映出:对平台的监管将逐渐常态化、精细化。
一、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
1、反垄断执法倒查巨头收购 滴滴、阿里、腾讯被顶格处罚
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22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其中8起涉及滴滴、6起涉及阿里、5起涉及腾讯、2起涉及苏宁、1起涉及美团,单一案件顶格处罚50万元。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合并、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的事前控制。此前,涉及VIE架构的互联网平台是否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则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这也使得互联网公司通过大举并购迅速扩张,平台巨头们在各个领域合纵连横。
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开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首张罚单,并表示“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明确释放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此外,今年2月正式发布的《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中也明确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反垄断审查范围。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发力,已发布超40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这也意味着,并购本身的垄断属性被重视,互联网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处罚风险大幅上升。互联网巨头所谓“猎杀式”并购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将成为常态化的监管思路。
2、虎牙斗鱼合并被叫停 成国内互联网领域首例禁止集中案件
7月10日,业内传闻已久的“虎牙斗鱼合并案”靴子落地,市场监管总局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国内互联网领域首例禁止集中案件。
上述也提到,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事前监管,通过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干预,避免在相关领域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如果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那么可作出禁止集中的决定。“禁止”也是最激烈的一种审查结果。
市场监管总局在公告中也讲述了做出该决定的原因: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
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
该案无疑会对游戏直播行业造成巨大影响。“虎鱼”合并被禁止,或更利于搅动外部的产业链及竞争市场,促进游戏市场松动,中小游戏企业亦能获得更多弯道超车的机会,加速整个游戏直播大市场的融合。
监管层面也值得关注,在事前审查环节就及时叫停这笔并购案,从执法手段来说,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一方面,相对于事后监管,事前审查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及时避免了因垄断造成的不利后果。
结合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未申报案件的密集处罚可见,事前审查或成为反垄断创新监管的新方式。
3、五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与反垄断执法衔接形成“组合拳”
与上述两个动态一同观察,就可以窥探目前市场监管的执法思路。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要约束的是“行政垄断”,约束政府的行为,以确保今后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
正式版《实施细则》审查标准更高,对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重点关注。
并且,与反垄断执法的衔接也符合当前监管态度,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与事后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结合起来,可以打好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组合拳”。
二、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
1、“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被下架
7月9日,既“滴滴出行”App被下架后,滴滴“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被下架。
根据此前网信办执法经验,对App的整治通常会经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功能、下架等手段。直接下架的情况并不多见,并且,工信部执行下架的情形更为常见。
这次一周以内迅速下架涉滴滴的多款App,可见网信此次执法力度之大。
2、两办高规格发文:加强中概股监管,完善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
在宣布对滴滴展开网络安全审查后,7月5日上午,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启动网络安全审查。运满满、货车帮所属的满帮集团以及BOSS直聘均在数月前赴美上市。
再结合7月6日的两办文件,足以看到国家对数据安全与数据出境的重视。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强调加强中概股监管;完善数据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层级高,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在最近密集的重磅消息中,该文件的投掷,进一步表明了监管态度。
对多家赴美上市企业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其背后折射的也是数据安全问题。无论是网约车平台的地理信息,轨迹信息,还是招聘平台的简历信息,都是极为重要且敏感的数据。
两办发布的《意见》也强调,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3、网络安全审查修订加码数据出境监管
接连的网络安全审查事件,直接催生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修订。7月10日,网信办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目前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数据安全法》这一上位法依据。将网络安全审查对象范围扩大,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采购活动,还增加了对“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审查。
这样意味着,审查机构可以援引该法所建立的‘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实施,有力弥补了《网络安全法》仅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采购审查的短板。审查范围也扩大到了全部数据处理者,是值得数据运营者高度重视的条款。
“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都须申报审查”的条款引发广泛关注,这也意味着对数据出境审查做了“定量”要求。数据达到该量级就可成为重要数据,细化了《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中“重要数据”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内容紧紧围绕“数据的国外安全”场景,对比可发现,其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职能机关,证监会被纳入其中,并且运营者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时需提交“拟提交的IPO材料”。这将对赴海外上市企业带来重大影响。
综合本周动态可见,随着监管对数据安全与数据出境的重视,企业的数据安全合规工作亟需加强、完善。
4、工信部持续开展APP专项整治 重点关注弹窗、开屏广告
7月8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期已对用户投诉较多的App开屏弹窗骚扰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百度、阿里、腾讯、字节跳动、新浪微博、爱奇艺等6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统计显示,自2019年以来,包括遏制弹窗骚扰、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在内的治理行动持续展开,已组织下架329款拒不整改的App。
随着App治理的推进,相关工作逐渐精细化。从最初的涉及赌博、色情等内容的整治,逐渐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向倾斜。
三、地方监管动态
1、重庆发布全国首个地方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庆市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成为地方首个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上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九不得”,包括不得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
重庆发布《指南》也融入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遵守的“九不得”规定。
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开展网络社区团购经营活动的方式、准入、信息报送等内容,提出了对网络社区团购经营者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信息公示、促销活动等方面的要求,禁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及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同时针对经营票据提供、退换货、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等作出规定。
2、河南共享单车政策涉嫌滥用行政权力 已完成整改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依法纠正洛阳市城管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020年3月,洛阳城管局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洛阳市城区唯一一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未中标企业被要求于招标结束后十日内无条件退出洛阳地域市场。洛阳城管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21年5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反馈材料,反映洛阳城管局已按照行政建议书整改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恢复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
在国家队先后表态、做出规制动作后,地方相关监管部门随即跟上,无论是对社区团购的规范还是对行政垄断的纠正,都可以看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的野心。
(作者:王俊 编辑:曹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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