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收警示函:涉信息披露不及时、回购超期未履行承诺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1-07-13

7月13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000826.SZ)发布公告称,公司涉信息披露不及时、超期未履行承诺等两起违规行为,收到了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二级市场方面,启迪环境迎来短暂拉升后的股价下挫。7月13日收盘,启迪环境报5.74元/股,跌1.71%。

启迪环境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成立于1993年10月,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环卫项目投资建设;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等。

湖北证监局表示,在监管中发现启迪环境存在两起违规事实:

第一起是信息披露不及时。

湖北证监局称,启迪环境曾在2020年2月25日发布公告,收到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以启迪环境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中标中山市一水务工程。而2020年9月16日,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称,按公司弃标处理,将没收公司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公司责任的权利。启迪环境直到2020年11月4日才披露《联合体中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未能按期与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做弃标处理,存在项目终止风险。

另一起违规行为则涉及启迪环境股份回购超期未履行承诺。

湖北证监局称,2018年7月20日,启迪环境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且不低于5亿元。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18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90.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回购总金额3,991.59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7.98%,未完成回购计划,且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其予以变更或豁免。

本次收到警示函后,启迪环境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启迪环境近年来业绩不算乐观。2020年报显示,全年取得营业收入85.21亿元,同比减少16.27%;净利润则亏损15.37亿元,同比减少527.52%。

(作者:刘茜,实习生李倩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