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成长的烦恼

21世纪经济报道 方海平 上海报道
2021-07-30 05:00

本文节选自《2021资产管理发展趋势报告》,获取更多报告详细内容,请关注8月6日在上海举行的“2021中国资产管理年会”。

银行理财子公司两岁了。

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建信理财正式开业。截至2021年7月末,已经有28家银行理财子公司。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发布实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拉开了资管行业转型发展的序幕。2021年是资管新规实施三周年,也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

三年中,银行理财子公司从无到有,并且,一经问世便背负数十万亿规模,成为资管市场最大的参与主体,广受关注。三年来,银行理财在探索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继续探索。

在这个过程中,规范银行理财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不断补充完善。从大资管行业的政策框架上看,针对银行理财的监管体系已经十分全面。基本框架为:一行两会及外管局联合发布的“427”资管新规、央行“720”补充通知和《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为上一层针对整个资管行业的政策文件;其次,针对银行理财和银行理财子公司,银保监会及央行相继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此外,中基协、中债登还出台了关于银行理财估值指引的具体文件。

在监管体系逐步补充完善的同时,机构和业务的转型发展也在逐步推进中。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发展是同步推进的,二者相伴相生。从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角度来看,2018年之前,理财业务爆发式增长,但背后隐含着一系列风险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银行理财和信贷没有进行风险隔离,理财产品和资管项目不是一一对应、单独管理的。资管新规以及针对银行理财转型要求的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承载转型后的银行理财业务的公司主体,应运而生。

从这三年的理财业务转型和理财子公司成立发展的节奏来看,经历了不同的阶段:2018-2019年,新规出台,转型启动,整个行业都经历了一段迷茫而困惑的阶段,对于未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定位和方向尚不明确,甚至对于监管和政策还存有某种幻想,因此转型速度较慢;第二阶段,在意识到监管层的决心以及政策细则的不断完善之下,转型开始提速,尤其是2020年,银行理财子公司批复、净值化产品创设发行都大大加快。

另一方面,在临近过渡期尾声,银行理财业务在持续转型和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值得重视的挑战,包括存量整改问题,银行理财产品估值问题,推介和销售问题,在税收等细则方面的统一监管标准问题等。此外,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资管文化重塑、团队稳定性、机制市场化等难题。

转型进展提速存量改造仍有压力

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末,已经有28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含4家外资控股)获批筹建。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存续规模7.6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07%,同比增长5.06倍,占全市场的比例达30.4%,存续规模首次超越股份制银行成为第一大机构类型。同时,理财子公司产品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理财子公司募集资金规模达8.3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19倍,占全市场的比例达27.08%。银行机构净值型产品存续规模10.67万亿元,占银行机构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61.24%,较年初增加5.3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加14.98个百分点。

从开业初期的经营情况来看,2020年,开业的20家理财公司中,17家披露了开业首年的经营业绩,全部实现盈利。其中,成立于2019年11月的招银理财,2020年实现净利润24.53亿元(92%来自于招商银行托管理财产品获得的管理费收入);兴银理财、中邮理财、农银理财盈利水平紧随其后,去年净利润分别为13.45亿元、11.87亿元、9.91亿元。

存量改造仍是银行理财转型阶段最艰巨的任务。过渡期仅剩最后数月,资管新规落地已经三年,是市场与监管不断博弈的三年。从新规之后的补充通知,到过渡期统一延长一年,再到特殊资产的特殊处置安排,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在督促资管机构加快化解节奏,尽快完成转型,让市场平稳过渡,不造成明显冲击,此间需要不断权衡和调整。

在临近过渡期尾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存量业务的压降节奏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成为多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一大重要任务,再度出现一波存量回表的高潮,银行机构面临较大压力。

对于银行理财的存量整改和过渡期的最后安排,国新办近期举行的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负责人表示,国务院2020年7月批准同意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政策后,按照监管要求,各家银行在总行层面都建立了统一领导机制,制定了整改计划,锁定了整改底数,都建立了台账,明确了处置方案。总体看,整改进展情况符合预期。到2021年一季度末,已经整改过半,2021年底前绝大部分银行将完成整改;对于个别银行存续的少量难处置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个案专项处置。银保监会将持续督促相关银行综合施策、积极整改,尽快全部清零,从根本上转变理财产品市场格局和观念氛围。

理财公司定位更明晰发展策略差异化

从这两年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摸索和成长过程来看,从产品、投研、系统等多角度并行,大部分已经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初步展现出了一家大型资管机构的雏形。

投研、产品、渠道是一家资管机构最核心的几大要素。渠道方面,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脱胎于银行,而银行具备较全面的渠道体系,因此银行理财子公司在近两年的开业之初,最重要的工作在于搭建产品谱系、补充投研能力。

目前看来,以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为主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线方面,虽然具体分类、特色产品上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但是总体上还是按照以固收+为主,同时兼顾各类产品类型的全面产品谱系在布局。投研能力上,银行理财在信用研究、债券投资方面本就具备较好的基础,近几年主要忙于“补短板”式的搭建权益投研团队。

在两年前银行理财子公司问世之初,由于具备二十多万亿规模以及“全牌照”优势,一度让资管行业的其他参与者,尤其是公募基金产生一定的竞争压力。经过两年的摸索和实践之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思路逐渐明晰,并且越来越强调与公募基金的差异化。

比如在产品方面,更强调客群的区别,决定了公司的产品特点、经营风格上的不同。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银行理财要提供的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收益回报,在提到要学习公募基金的投研能力时,更多地强调要吸取公募基金行业的教训,并表示不会走同一条发展道路。比如,基金公司普遍存在公司和基金经理赚钱,但投资人很难分享到较高收益、产品波动太大投资者拿不住等问题。

比如在投研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庞大,远超基金公司,最需要的是大类资产配置能力、组合管理能力。不少理财子公司都提到一个目标,即建立全天候、多资产、多策略的投资平台。相比于其他资管机构,银行理财的投研需求要“更高一层”。比如,相比于对个股、对具体资产的研究分析,现阶段的银行理财更关注对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而在市场颇为关注的权益投研上,他们也并没有短时间内大干快上,而是分步实施,对个股的投研目前在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尚未普及。

在银行理财行业内部,虽然发展思路大体相通,根据与母行的关系以及母行的战略定位不同,各个理财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发展策略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市场化拓展方面,有些公司一开始就迈开了较大的市场化步伐,体现出在整个资管市场寻求一席之地的想法,在团队补充、自营渠道建设等方面,动作快于其他机构;而另一些理财子公司则更多强调作为母行子公司的身份,以服务母行的客户为主。

转型中值得关注的几大问题

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和理财子公司发展的过程,整体上进展较为顺利,而在资管市场、财富管理市场大发展的大背景下,银行理财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普遍被看好。但与此同时,目前的转型发展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包括一些根深蒂固的顽疾,背后亦是风险隐患,值得重视。

具体而言,银行理财转型过程中最困难、最核心的一大问题,即估值问题,尽管现在市场上净值型理财占比超过60%,但具体的估值方式仍然各不相同,只是在表现出来的产品层面符合资管新规形式上的规定。估值反映的是收益和风险的体现问题,其背后则是产品和资产的对应关系,过度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可以提高产品收益率以及降低波动,但同时也使得产品收益率难以及时反映资产价值的实时变动。现实中,就存在通过各种方式过度使用摊余成本法的情况,应当引起监管和行业重视。

根据规定,同一理财子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现实中,银行理财现金产品占比都较高,规模管控将使得以往通过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提升收益率的方式,难以为继。对于青睐“稳定收益”的银行客群来说,不管是收益率下降,还是收益波动性加大,都会降低产品的吸引力。

与估值问题相对应的是,银行理财在产品端的宣传推介和销售问题。转型以来,虽然在各大渠道已不再使用“预期收益率”的表述,但不少场景下“业绩比较基准”仍然给出了较强的刚兑预期。而在新近出台的银行理财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机构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因此,未来银行理财选择何种方式展示业绩基准进行宣传和销售,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此外,大资管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也是这几年各大政策努力的方向。对同一类资管产品拉齐监管标准非常重要,规范标准不统一是监管套利的源头。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税收的一致问题,是当前银行理财行业十分关心的。因为公募基金在买卖股票、债券、转让未上市股权等方面实现的价差收入可免缴增值税,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均须按3%缴纳,这赋予了公募基金独有的交易优势。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托“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制红利,公募基金对机构投资者保持着天然的吸引力。鉴于此,银行理财行业一直呼吁与公募基金同质化的理财产品,应该享受与其相同的税收待遇。

从银行理财子公司自身的发展情况来看,市场较多讨论其市场化机制难以推行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脱胎于银行,独立之后在延续母行相关资源优势作为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受到根深蒂固的银行信贷文化的掣肘。资管文化与信贷文化是两套根本不同的体系,发展两年多以来,这种文化冲突也是银行理财子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在未来监管引导发展直接融资,银行理财继续构建和补充投研能力的过程当中,如何树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资管文化,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作者:方海平 编辑:马春园)

方海平

金融版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记者,关注银行/信托资管,房地产/政信融资,以及个人投资理财领域;欢迎交流~邮箱:hp3125@126.com;微信:haiping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