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通过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市场治理升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1-08-13 05:00

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励创新,并通过改善分配而扩大内需。

来源:南财音频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其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纲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目标,最基础性的保障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随着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励创新,并通过改善分配而扩大内需。正是基于这一着眼于创新、共享发展的目标以及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任务,中国最近一个时期在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些长期引发争议的平台企业首当其冲。

这是一个市场环境治理过程,并非针对资本或特定行业、企业,从过去几年出台的文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看,就清楚地表达出通过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市场治理升级的主题。不管是对平台经济的一系列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还是反垄断的工作部署,以及关于数据安全的一系列立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因此,针对平台的反垄断与数据安全的治理并非是突发的事件,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不能忽略了其整体与全局性的背景,而仅强调不确定性风险。

应当承认的是,在过去若干年,反垄断法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这也是当前要求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原因。但是,市场对于垄断的不满每年都会形成舆论,比如强迫性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现象,尽管很多企业提起诉讼,或者消费者监督,但最后执法没有有效落地,因此,反垄断呼唤“有牙齿的法律”。此外,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补贴等方式吸引客户,形成垄断地位与网络效应后再频繁提价,一些企业间的并购或合并前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也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平台企业与平台经济,没能很好地对其依法治理,一部分的原因是,平台企业在发展之初,作为新兴的商业模式,在监管上为了鼓励创新采取了相对宽松的包容审慎立场,也就是给予企业试错探索的机会和空间,在发展中规范。这也是其他国家共同的立场。正是因为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较难掌握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尤其是平台企业几乎是持续地向不同方向的新领域蔓延。

但是,平台企业具有天然的网络效应和垄断属性,这些企业在强大的资本力量支持下,能够迅速从弱小状态壮大成庞然大物,而且利用数字技术、平台网络与资本优势,向金融以及诸多公共领域扩张,包括那些创新型中小企业被它们并购或入股,收入囊中形成庞大的公司体系。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之下,中国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创新,毫无疑问,平台企业不受节制的扩张以及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创新环境构成了破坏,对市场环境构成了冲击。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也就是说,要从发展中规范转向在规范中发展,建立数字规则,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在过去一段时间采取的一系列执法以及监管措施,是从一个过于松弛的状态恢复到依法治理的日常状态,之所以集中出现并非是运动式监管,而是对积压问题清理时产生的效应,从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健全和完善看,这是一个依法公平监管的开始,是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深化,也是针对平台经济以及整个市场体系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推进,中国企业都应该适应新的依法治理的市场环境。

(编辑:陆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