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重点中学作为公共资源,不可轻易营利化

南财快评殷俊 2021-08-13 20:42

近日,教育部等八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自己单独举办的民办学校和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的各种民办义务学校,都要转变为公办学校。

这一行动其实早有端倪:今年5月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就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而部分省市则已经先行一步,对相关民办学校进行整顿。据报道,本来定在今年9月开学的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7月初就通知新生家长,因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校停止招生。

天府嘉祥虽然是由嘉祥集团创办,看上去是民办,但熟悉嘉祥集团的人都知道,其“品牌”嘉祥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成都“三大名校”(四七九)之一的成都七中有着密切关系,和树德中学(九中)也有渊源。而“四七九”还参与了多间民办学校。

这当然也不是成都特有的现象,从北京到上海,从长沙到广州,这种“民办公助”或“公参民”的现象都很普遍。其实,与其说是“公参民”,不如说是“民办名助”或“名参名”,即公立名校参与建立民办名校——“三大”、“四大”等等名校的招牌,对于这些学校如果不是唯一优势,也是重要加分项。

这一现象有其历史背景:因应义务教育改革,传统的六年制中学将初高中分立,初中原则上完全按学区招生,也不再评“重点”,但高中的“重点”仍在。这些重点高中,一方面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品牌),另一方面有扩张的需求——其中有提前培养生源的“半合理”动机,也有追求利润的动机,就可能和资本结合,将资源转换为实际的资产。其具体“创新”又包括两类:合办民办初中;合办民办高中,甚至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教育集团”。

这一“创新”,可能在特定时空中有吸引民间资本、满足教育需求的作用,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教学条件和教师生活,但先天是“灰色”的:公立学校的师资、品牌,都属于非营利性的公共资源,就算是以国家名义投入市场都不合理,更别说成为“教育集团”的资产了。公立学校将自己的老师派去民办学校,当然也会影响自己学生的利益。

而且,重点高中通过这种做法重新渗透到初中,也干扰了义务教育追求均等化的改革,并且造成中学教育的某种“寡头”。

“民转公”新政,无疑是对这类“教育集团”的重拳出击。但具体实施中也应谨慎处理:如果是转为公办,仍要保护民间资本的合法利益;如果是与公立“脱钩”,也应处理好善后。

而且应该承认,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社会基础,包括两个相互影响的现实:高中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以及“初升高”的激烈竞争性。对于前者,政府应加大相对弱势地区的投入,包括合理“盘活”资源,如制度性的教师交流等等。对于后者,要认识到淘汰和竞争无法消除,重要的是合理引导竞争。

重要的是,治理“公参民”,并非打击民办教育,恰恰是要更好地发展包括民办教育在内的基础教育,就像规管校外培训不能走样成不让课外学习一样。

(特约作者)

(作者:殷俊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