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17.7%,再出细则奖励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柳宁馨,李振 广州报道
2021-08-16 22:00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柳宁馨 李振 广州报道 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为南沙区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和外贸新业态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今年5月,南沙区已出台措施奖励在南沙开展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等业务的企业。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奖励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操作办法。

今年上半年,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15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强力拉动增长,至6月底,已完成出口值超19亿元,同比增长超15倍。

这背后,南沙区为企业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例如,南沙区通过招商推介活动吸引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企业出口业务落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退货、出口退税、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查验等痛点问题。

此外,南沙还不断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今年1月,全国首个跨境公共分拨中心在南沙综合保税区正式启用,实现了保税仓跨境电商进口包裹当天处理、24小时送达。这为南沙的跨境电商业务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

而今年4月,南沙综合保税区还启用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创新跨境电商多式联运业务监管模式,满足跨境电商高时效物流的需求。

根据《实施细则》,在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方面,南沙区将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BBC)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

而对于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直购(BC)进出口增长的企业,奖励会根据年均单票货值分档计算。年均单票货值达100元以上的,根据年均单票货值不同,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2元或0.4元给予奖励。

其中,企业进出口业务量上年度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基数。当年度进出口业务量低于50万票的不予奖励。年度实现进出口业务量指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的年度统计总票数。

而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出口集拼分拨业务,南沙区将按集装箱的货值进行分档扶持。

扶持标准共分为五档,每箱进出口货值小于5万美元的可获100元人民币扶持金额,大于等于5万美元小于8万美元的可获600元扶持,扶持金额根据每箱进出口货值的增加而依次上调,每箱进出口货值大于或等于15万美元的为扶持标准的最高档,扶持金额为1500元。

今年上半年,南沙国际中转集拼进出口额81.3亿元,同比增长66.32%。而今年6月,仓容25.2万吨的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北区仓库开仓试投产,这将进一步加快拓展南沙出口集拼业务,也将形成巨大的“磁场效应”,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和珠三角主要城市。

同时,今年上半年,南沙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到860万标箱,同比增长7.4%截至今年6月底,南沙港区已开通160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其中外贸128条,内贸32条,南沙港区国际航运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柳宁馨,李振 编辑:杜弘禹)

李振

政经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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