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丁艳 上海报道 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了《江西保险业加快发展绿色保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江西绿色保险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三大方面12项具体举措。首先,健全绿色保险组织体系。鼓励机构探索发展绿色保险子(支)公司、绿色保险事业(分)部等绿色保险专业经营机构,在客户准入、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积极设立绿色保险创新实验室、绿色保险创新中心等特色机构,集中资源专司绿色保险研发推广。
其次,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引导机构聚焦保险产品助力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引导绿色生产生活行为等功能,研究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复制推广成熟业务模式。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同时,稳妥有序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积极发展碳保险、气候保险。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保险、科技保险,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新能源汽车保险、机动车里程保险。
第三、江西银保监局要求健全绿色保险管理机制。督促机构强化绿色保险机制建设,增强科技赋能,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构建贯穿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减损”的全流程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江西银保监局方面指出,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指导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强化监管引领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作者:丁艳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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