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官员尹全洲的落马之路:以权谋利,坊间传言“不送钱就办不了小贷公司”

区域金融要参边万莉 2021-08-19 17:28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边万莉 综合报道2021年1月,被判决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后,尹全洲提起了上诉。2021年7月15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尹全洲何许人也?其出生于1966年11月,山东德州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开启在宁夏长达31年的工作生涯。2005年被提拔为自治区金融办主任,为化解金融风险,解决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问题做了一定工作,是领导和同事口中的专家型人才。

地位和权利提升的同时,私欲也在膨胀。担任金融办主任期间,尹全洲将小贷公司审批等权力收归金融办掌管,金融办成了“权力收割机”,而尹全洲则是实际的“操盘手”。当地坊间甚至传言,“不给尹全洲送钱就办不了小贷公司”。

金融办成了“权力收割机”

尹全洲最初是在银行系统工作了11年,先后在工商银行银川支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固原支行就职,还担任过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监察室正处级监察员。1999年~2005年期间,尹全洲分别担任过宁夏社科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以及副院长,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5年9月,尹全洲任自治区金融办主任一职,一待就是八年;2013年担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厅长,2014年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2017年任中国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辞去公职。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地位的提升和权力愈来愈大,尹全洲逐渐目空一切,变得独断专行,甚至自负地认为自治区金融办离开他无法运转。

“在金融办工作期间,尹全洲官气十足,大搞‘一言堂’,把单位当成了‘自留地’。”据办案人员介绍,为了给金融办“争权掠地”,尹全洲以改革的名义,将小贷公司审批、设定保证金期限、划定经营范围以及地方银行单笔的房地产放贷业务审批等权力收归金融办掌管,金融办成了“权力收割机”,而尹全洲则是实际的“操盘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尹全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任职期间,金融办具体组织实施的小贷公司试点工作。比如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组织小贷高管人员考试,发放“经营许可证”。

这些关系到小贷公司能不能成立,高管能不能任职。因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对小贷公司实行“双证管理”。小贷公司必须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方可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小贷公司高管人员必须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的考试,持有“宁夏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资格证书”,才具备小贷公司高管人员从业资格。

这意味着金融办对小贷公司能否批设掌控着极大的话语权。根据通报,在尹全洲的把控和操纵下,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的一纸批文“价值千金”。“不给尹全洲送钱就办不了小贷公司”成为当地坊间热传的小道消息。接受讯问时,尹全洲坦言自己是宁夏小贷公司制度的破坏者、践踏者,对当地的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钱财

2020年4月26日,尹全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尹全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全洲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全洲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尹全洲已于2019年7月辞去公职,不再给予其政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1月2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尹全洲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尹全洲提起上诉。2021年7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尹全洲案件尘埃落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更多的细节。2011年,尹全洲想购买老板郑某公司开发的两套房子,但还差80万元。此时,他恰巧了解到郑某要办理小贷公司,就给郑某打电话让其帮助付款。经查,尹全洲在任职期间,共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51万元(其中,收受礼金16.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534.5万元)。

此外,尹全洲挪用1300万元公款作为个人投资本钱,主导亲属开设公司,玩起了“借鸡生蛋”的资本运作。他以其侄女和其妻弟的小贷公司为平台,向银行贷款、向商人借款数千万元,并加息转借给其社会上认识的“兄弟”——职业放贷人金某。当“雪球越滚越大”之时,金某突然“人间蒸发”了。尹全洲心有不甘,又把目光投向山东某地的旅游地产开发项目,便继续向他人借款、介绍老板为该项目拉投资,还将“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的200万元投了进去,却未曾想该项目经营者在掏空项目资金后逃之夭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指出,尹全洲滥权妄为,把当大官、发大财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越廉洁用权之底线,触党纪国法之红线,最终作茧自缚,失去自由。这也告诫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的矛盾,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作者:边万莉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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