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信、光大之后,北京金控成为全国第三个获央行受理金控牌照的公司。
撰文 | 孑彧
出品 | 消费金融频道
近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准入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等规定,受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集团”)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公告显示,此次申请受理日期为8月23日,发起人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金控持有100%的股份。这是自去年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来,继中信有限公司、光大集团之后,央行受理的第三家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由范文仲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主要业务涵盖持牌金融机构、投融资管理、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四大领域。
在成立之初,北京金控集团就遇上了央行正在对金控公司的监管探索之路。2018年,央行将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集团5家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模拟监管试点机构。
因此,北京金控集团的业务发展可以说是沿着金控监管条件而逐步设立,同时在探索完善金控公司监管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有重要作用。而这也对北京金控接受央行下一步关于申请资格的审查上有很大优势。
成立两年多来,北京金控集团共拿下了银行、证券、融资担保、地方AMC等多个金融牌照,在“全牌照”之路上不断扩张。据天眼查显示,北京金控集团对外投资企业共有12家,涵盖了基金、资产管理、期货、证券、征信、银行等多个金融领域。
而拥有全牌照,也代表着企业在金融实力上更加稳健,在市场中也更具有竞争力。北京金控集团在多个金融领域拿下牌照也为其申请金控牌照打下了基础,同时也能够在完善金控监管、提升监管效率方面做出有效帮助。
近年来,我国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布局多个金融领域,形成金融集团,许多非金融企业也涉足投资多种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规模大、业务跨及多个领域,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有明确的行政许可,不仅能够加强对金控公司的监管,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自身良性发展。
金控公司监管细则还需明确
今年5月,央行公告显示,受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随后于6月份再次受理了光大集团的申请。央行连续两月同样的动作,代表着在《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公布后,金控公司治理已进入了实施阶段。
其中《准入决定》对可提出申请的金控公司做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本决定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在《金控办法》中,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控公司决定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但以上两项规定都主要是对金控公司设立和纳入监管的准则做出说明,并未明确提出后续将如何对金控公司实施具体的治理计划。
在去年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下一步会完善制度框架,对金控公司的监管需要更具体的、更细的操作规则,比如并表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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