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审计厅:对56个地区到期或高息债务进行了风险缓释

21观债杨志锦 2021-09-06 19:2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辽宁省审计厅近日公布了《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重点关注了政府债务管理及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至2020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257.1亿元,在核定限额内;当年发行政府债券1552.3亿元。

报告披露,从审计情况看,政府债务管控机制更加完善,高风险地区制定了“一地一案”化债方案,对56个地区到期或高息债务进行了风险缓释,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但部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抽查2019年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的45个项目,至2021年4月底,有3个项目还未开工,11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不足30%,涉及债券资金16.67亿元。

报告建议,加强债务监测和管控,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切实遏制政府隐性债务,着力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报告并未披露具体的风险缓释措施。据记者了解,这两年较为常见的风险缓释措施主要是隐性债务置换,即用低成本、长期限的融资置换高成本、短期限的存量债务,典型的置换方式为贷款置换非标。

隐性债务置换必须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对应资产明确,项目具备财务可持续性;二是具体操作中,按照项目一一对应到期债务实施,而不是“打捆”;三是借新还旧期限有限制,原则上小于化债期限。

另一种方式为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即地方政府向监管部门上报方案,批准后即可纳入试点,纳入试点后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代发)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如2020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某县2020年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情况汇报》中提到,“2019年年初开始,我县向中央申请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经过半年的准备,并且通过到财政部答辩,成功被财政部列入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县,按要求在7月底前将《县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细则)报财政部专员办备案批准,批准后进行发债。”

辽宁省财政厅数据显示,财政部核定该省2020 年政府债务限额10637.5 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7252.3 亿元,专项债务3385.2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257.1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528.6亿元,专项债务2728.5亿元。不过,隐性债务数据尚未披露。

辽宁省财政厅坦言,当前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基础还不牢固,“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一直较大,债务等风险防控任务艰巨,部分地区基层财政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

在近期发布的决算报告中,辽宁省财政厅表示,防住风险,确保财政风险总体可控。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提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各地树立化解风险也是政绩的理念,压实防范化解各项财政风险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模式,强化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坚决杜绝虚假化解隐性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作者:杨志锦 编辑:李伊琳)

杨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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