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种业振兴的核心是种业企业的发展壮大

南财快评李春顶,谢慧敏 2021-09-09 20:53

9月8日,农业农村部的消息指出,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全力以赴推进种业振兴,尤其指出要扶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全面研究梳理种业企业阵型,分类型拉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重点支持。

 7月9日的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分物种、分阶段的具体目标任务,提出了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事实上,实现种业振兴,核心是推动市场化的种业企业的发展壮大。

“十四五”时期的中国种业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关乎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的核心产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扶持下,我国种企得以迅速发展。不过当前我国种业发展存在滞后性,种企国际竞争力不足。因此,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种企发展可取之处,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培育种业龙头企业,把种企不断做大做强。

我国种业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四自一辅”阶段(1949-1978年),农业生产用种依靠农民群众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政府必要的调剂;二是“四化一供”阶段(1979-1999年),即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和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三是种子产业化阶段(2000-2010年),以实施“种子工程”为标志,将种业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实现了由种子到种业的转变;四是种业现代化阶段,201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发布首次明确了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开启了现代种业发展的征程。

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部围绕建设现代种业、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目标,重点抓了品种创新、企业发展、供种保障、依法监管四方面工作。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建设西北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西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以及海南南繁基地在内的三个国家级主要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基地。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地方放开种子价格,全面放开种子价格,保证种子优质优价。2015年《种子法》修订,进一步加大对种业的扶持补贴,明确国家对种业发展的大力支持。2016年农业部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种子企业准入门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2019年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印发《2019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提出以建设种业强国为目标,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优化种业发展环境。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并提出“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再次明确了种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

在种业政策扶持下,种企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至2019年底,全国持证种子企业6300多家,比2011年减少22%。资产过亿元的种子企业350多家,比2012年增加180多家。上市种子企业72家,市值近1000亿元。前5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达35%,比2011年提高5个百分点。目前,全球种业前10强中,中国种企占有两席,分别是隆平高科、先正达集团。此外,种子企业品种审定数、新品种权申请量自2015年起均超过科研教学单位,逐步成为品种创新主体。

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我国种企得到一定发展,不过仍存在几点不足。一是龙头企业的市占率低。2019年中国6300多家种企中,营收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种企占比达65%,中小型种企数量众多。与欧美发达国家种企寡头竞争态势不同,我国种企竞争格局较为分散。数据显示,2019全球前五大种企市场销售份额为53.1%,而中国前五大种企市场销售份额仅为9.6%。我国种企规模与市场份额难以与国际种企分庭抗礼,过度分散的竞争格局不利于种子行业形成一体化产业优势。

二是种企研发投入力度不够。我国种企研发投入常年偏低,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多在10%以下,且多数远低于营销费用,而国际种企(以孟山都为例)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长期保持在10%以上。

三是“育、繁、推”三个环节脱节。“育繁推一体化”资质体现了种子企业在种子选育、扩繁、销售、推广及经营全流程的服务能力,是种子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我国种企“育繁推”长期以来处于脱节状态,具体表现为种子研发主要由农业科研院所承担,育种主要由育种农户负责,而种子营销则主要由种企负责。

参考全球种企龙头的崛起之路,并购重组是其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全球种业大致经历了三次不同侧重点的并购浪潮,2019年是世界种业历史上第三次并购浪潮的分割线。第一次并购浪潮(1997-2000)以纵向并购为主,以孟山都为代表的农化集团对种业进行并购整合,实现了种子与农药的结合。第二次并购浪潮(2004-2008)以横向并购为主,国际农化巨头混合兼并重组,实现了不同种子作物之间的互补。第三次并购浪潮(2016-2019)是在全球农产品价格下跌背景下,跨国资本推动国际农化巨头超大型并购与资源整合。自2016年起,随着拜耳成功收购孟山都,陶氏和杜邦成功合体,中国化工集团以430亿美元完成了对先正达的收购,全球种业行业集中度提升,寡头垄断加剧,最终形成了目前中、德、美三足鼎立状态,全球TOP20种业集团呈现“两超、四强、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

兼并重组是市场行为,也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种业龙头企业有利于整合行业资源并提升国际竞争力。中国种企进一步做大做强,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全面研究梳理种业企业阵型,分类型拉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强化具体指导、重点支持,促进种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种业基地紧密对接。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在种业市场资源整合上的优势,增强市场实力。

二是以企业为主体,一体化配置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搭建规模化技术集成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三是让更多优势企业牵头承担种业科研攻关任务,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品种权、土地经营权、养殖设施、机械设备等抵押质押贷款,提高企业融资可及性、便利性。通过多种渠道缓解种企融资约束,助力种企提高研发投入。

四是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重点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专业化服务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让各类种企在大田作物以及畜禽品种等细分市场各施所长。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贸易系主任、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合作学院研究员,谢慧敏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的专栏文章。)

(作者:李春顶,谢慧敏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