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周报(第15期)丨中办、国办发文再提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发改委公布能耗双控方案;银保监会研究制定险资ESG投资指引

21低碳李德尚玉,王晨 2021-09-22 13:38

本期看点:中办、国办发文再提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发改委公布能耗双控方案,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措施;银保监会正在抓紧推进险资ESG投资指引研究制定工作;《基加利修正案》生效...

近期,低碳领域各类政策密集发布,下一步会有哪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政策设计,如何准确判断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趋势?

21低碳团队推出的碳中和周报,梳理盘点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消息,致力于发现绿色低碳发展背后的价值。

本期看点:中办、国办发文再提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发改委公布能耗双控方案,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措施;银保监会正在抓紧推进险资ESG投资指引研究制定工作;《基加利修正案》生效,副产的三氟甲烷不得直接排放。

一、碳中和政策周报

1、发改委公布能耗双控方案,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措施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并优化能耗双控指标分解落实。同时,将采取措施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方案》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节能降耗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三五”能耗双控探索实践中,国家在五年规划初期向各地区分解了能耗双控目标,但随着时间推移,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发生变化,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进展也随之出现了分化,特别是一些经济增长较快、发展质量较高的地区难以完成能耗总量目标。

《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措施:一是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二是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三是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四是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五是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

2、《基加利修正案》生效,副产三氟甲烷不得直接排放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自生效日起,我国须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管理要求。中国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30年来,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50万吨,为保护臭氧层和减缓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

《基加利修正案》要求,自2021年9月15日起,二氟一氯甲烷(HCFC-22)或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过程中副产的HFC-23不得直接排放。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副产HFC-23应采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销毁技术尽可能销毁处置。同时,鼓励企业开展生产技术革新和升级改造,降低HFC-23副产率,开发推广将HFC-23作为原料用途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9月16日,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三十周年暨2021年中国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中国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逐步开展受控物质淘汰,研究制定HFCs管理制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国际合作。

3、发改委将发布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在9月1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正在加快研究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等措施,将抓紧完善政策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和杠杆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发改委已出台四项电价改革措施。

一是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明确以竞争性方式形成抽水蓄能电量电价,将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

二是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明确从今年开始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阶段,今年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能保障新建项目实现较好收益。

三是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对电力系统峰谷差超过40%的地方,明确峰段电价、谷段电价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要求各地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对尖峰电价进一步加价20%。

四是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提出在2025年前分三步提高能效水平要求,对达不到要求企业的用电实行累进加价,向电解铝这个年耗电量超过5000亿度的高耗能行业发出明确警示信号,持续倒逼企业节能增效、降低碳排放。

4、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公布,676个县(市、区)纳入试点

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676个县(市、区)被列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在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5、国家能源局:全力以赴抓好煤炭增产保供

9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智能化建设相关部门和煤炭企业,要提升政治站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把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盯紧抓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抓好煤炭增产保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截至今年8月末,71处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顺利开工建设,已完成建设投资近60亿元,预计有47处将于年内建成投产;全国已完成约500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有力促进了煤炭生产的减人提效。

6、碳市场继续走低,碳交易收盘价下跌1.30%

9月13日至1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32,090吨,总成交额1,411,550.50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32,090吨,周成交额1,411,550.50元,最高成交价50.18元/吨,最低成交价41.60元/吨,9月17日收盘价为43.43元/吨,较9月10日下跌1.30%。无大宗协议交易。截至9月1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8,479,431吨,累计成交额417,849,705.86元。

二、绿色金融周报

1、中办、国办发文再提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2、银保监会正在抓紧推进险资ESG投资指引研究制定工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正在抓紧推进保险资金ESG投资指引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保险资金ESG投资指引,拟在产品设计、投资流程、风险识别、尽责管理、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等方面明确相关原则,细化有关要求,为保险资金树立ESG投资理念、更好推进ESG投资等提供指导。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为方向,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分类监管思路,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信息披露、推进自律管理、加强协同交流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保险资金开展ESG投资。一是抓紧推进保险资金ESG投资指引的研究制定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力量,实现ESG投资信息披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与行业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探索在绿色资产识别、绿色投资标准设定以及风险管理、政策激励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共同营造绿色投资、责任投资的良好氛围。

3、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

9月16日,清华五道口“碳中和经济”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论坛上表示,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

要让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第一,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全国性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的专门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税收等生态环境使用付费机制。

第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产权机制。这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包括生态产品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这些都要进一步的明确。

第三,加快市场交易机制建设。除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以外,包括排污权、用能权等都可以推动变成具有价值、金融产品属性。

第四,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更好的分担风险,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来参与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这项重要的工作中来。

第五,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来投资生态项目,甚至包括长期的机构投资者,比如商业保险公司,甚至是养老保险基金。

第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只要有好的市场环境,如果有好的碳的价格和生态产品价格,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自然就会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来推出各种各样金融的产品,包括贷款、股票、期货产品、保险产品等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4、中国银行业协会刘峰:银行业机构应从三方面推进绿色金融成效

9月17日,在《中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发布会暨“绿色赋能·永续发展”银行业绿色金融论坛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刘峰在会上做主旨演讲时表示,银行业推进绿色金融,可以加强绿色金融服务与创新,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并购融资气候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

刘峰表示,“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将迎来最好的发展机遇,银行业机构可以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成效。一是加强绿色金融服务与创新,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并购融资气候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二是重视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加强对环境与气候风险的识别、分析、缓释、控制与报告的研究,逐步将环境和气候风险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的管理体系。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自身的绿色发展,提升自身碳排放的表现,与国家长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持一致,努力实现自身经营活动中的碳中和

5、银保监会叶燕斐:金融机构发力绿色资产,需关注减污、降碳、增绿、防灾

9月17日,在《中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发布会暨“绿色赋能·永续发展”银行业绿色金融论坛上,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业务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叶燕斐表示,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寻找绿色资产成为金融机构难点。未来,金融机构发力绿色资产需在“减污”“降碳”“增绿”和“防灾”四个方面寻求机会。

第一个领域是“减污”。疫情后,我国制造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增强,全球对中国制造业产品需求旺盛,但我国高碳产品占全球比重也很高,生产较多的高碳产品必然会带来很大的污染,所以需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的力度。

第二个领域是“降碳”。高碳行业未来可能会由六大行业扩展到九大行业,占整个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领域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改造加快推进碳强度。比如钢铁,铝、铜、锰和其他金属行业,材料不能替代,行业也不会消失,关键是如何通过低碳技术对行业进行技改,把行业的碳强度降下来,需要做大量技改方面的信贷。

第三方面是“增绿”。多年来,我国在增绿、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目前,与建设“美丽中国”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所以金融业在支持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方面还可以做很多工作,包括海岸线治理,流域治理。

第四方面就是“防灾”。温室气体排放后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全球性现象是大概率事情,但具体发生地点是极小概率事件。极端气候事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要加强防灾建设,特别是保险方面建设,比如建立起与气候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安排,加强农业和气候有关的灾害保险,与农民收入相关的保险。

6、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颖:北京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加快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颖在北京市“两区”建设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称,北京市把绿色金融作为“两区”建设全产业链开放四个重点领域之一,正在推进以下几方面创新,加快绿色金融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进程。

一是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度创新。积极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同步谋划实施方案,充分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

二是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创新。当前,正在着力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的北京绿色交易所,推进绿色项目库和气候投融资平台建设,研究强化绿色资产交易、环境信息披露等功能。同时,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积极承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支持北京电力交易所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三是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中外资金融机构、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支持规范探索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四是推进绿色金融组织创新。积极推动筹建国际性、市场化碳金融机构。大力吸引绿色基金、责任投资机构在京聚集,中美绿色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北创绿色低碳科技基金等已先后在京落地。注重发挥智库作用,支持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在城市副中心成立并发挥作用。

五是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动建设中英绿色科技创新与投资中心等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绿色金融国际论坛、中金“碳中和2060”论坛、金融支持绿色科技年会等在京举办。目前,还在积极推动相关机构发出气候友好银行北京倡议。

六是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创新。支持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成立全球ESG投融资中心;支持万得发布ESG评级和中国A股ESG指数成果,为海内外资管机构提供ESG投资的中国标准;支持绿金委和腾讯金融研究院等联合研究发布首个针对基金的ESG评价体系。

七是推进绿色金融布局创新。积极引导绿色金融资源在副中心加速聚集,绿色金融试点示范在城市副中心率先开展,通过打造绿色金融先导承载区,助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7、工商银行发行全国首单绿色汽车分期资产支持证券

近日,工商银行作为发起机构,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合作筹备的“工元致远2021年第一期绿色汽车分期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该项目为全国商业银行首单绿色汽车分期资产支持证券,并通过债券通引入跨境资金,进一步促进了境内外机构的金融合作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双向开放。

该期项目基础资产均为工商银行发放的个人新能源汽车分期贷款,符合绿色项目标准,且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新的新能源汽车贷款,是基础资产端和资金用途端的“双绿”产品,获得绿色认证机构中债资信给予的绿(G2)等级绿色认证。项目发行规模为1.32亿元,于9月9日通过“债券通”面向全球市场同步发行。承销团成员包括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等中资券商及渣打、星展、三菱日联、三井住友、富邦华一等多家外(台)资银行。发行当天即获得境内外银行、基金、境外证券公司等各类投资人的踊跃认购,最终优先档票面利率为2.95%,实际中标量中60%来自境外投资者,进一步提高了国际投资者对境内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认可度。

8、恒丰银行绿色金融意见:到2025年投放专项额度不低于3000亿元

近日,恒丰银行推出《恒丰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2021-2025年)》,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政策体系、产品体系等8大项27条具体措施。根据《意见》,至2025年,恒丰银行计划投放绿色金融专项支持额度不低于3000亿元。在重点行业拓展方面,聚焦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环保整治、乡村振兴、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金融七大领域,实施差别化的绿色行业信贷策略。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5年内形成 100 家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在产品体系和服务创新方面,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气候投融资、绿色存款、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碳金融产品等业务体系。

9、北京银行完成首单碳配额抵质押贷款

9月16日,北京绿色交易所与北京银行、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达成碳配额抵质押贷款合作协议。这笔1000万元的碳配额抵质押贷款,也是《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发布后,北京市达成的首单环境权益融资案例。本次碳配额抵质押贷款成功落地的过程中,北京银行为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了业务审批。绿色交易所为银企双方提供了企业碳配额资产冻结服务,并为碳配额资产提供市场化定价参考和交易处置平台。

 (实习生李家志、陈佳琦、戴浩冉均有贡献)

(作者:李德尚玉,王晨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