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偷窥门事件反思:酒店缘何总是逃脱法律责任?

大文旅高江虹,实习生肖遥 2021-10-17 18:52

涉及酒店安全诉讼,中外差别巨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高江虹 实习生肖遥 北京报道 临武国际大酒店近日成为新的舆论焦点。据媒体10月15日报道,湖南一位唐姓女士入住郴州市临武国际大酒店时,发现房间内正对床的插座孔中藏有针孔摄像头,更换房间后,又在新房间的同一位置发现摄像头。该事件警方已介入处理,截至目前,尚未有官方渠道发布处理情况。

这不是近期第一例酒店安全事件。两月之前,全季酒店一女住客被裸男闯进房间事件引爆讨论,当事人@fiore花花发布视频称,将对该闯房间男子提起诉讼,并向全季酒店索赔1元,希望全季及其母公司华住会发布正式道歉声明并公示整改方案。

对比一些国外案例,涉事酒店往往面临高额索赔,而国内往往只能获得一句道歉而已。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什么?现行法律下,是否存在相应条例帮助住客维权?

海外:酒店安全涵盖多方面 赔偿金额可高达上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酒店安全相关诉讼,较多国外判例显示,若住客在入住期间遭遇损害,酒店可能面临高额赔偿,2016年的女记者被偷拍案判决较富代表性。美国记者艾琳·安德鲁丝入住万豪酒店时,在房间内遭隔壁住客偷拍裸照,后该记者将酒店告上法庭,指出酒店违规透露其姓名及房间号,为偷拍者开其隔壁客房提供方便。法官判罚万豪对此事件负49%的责任,需赔偿女记者2700万美元。

除保障住客的权益,若住客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伤害,酒店视情况也应负一定责任。2017年,美国发生一例特大枪击案,枪手从入住酒店的32层向楼下观看演唱会的观众开枪扫射,共造成58人死亡、527人受伤。在此事件中,酒店因未检查出枪手携带的武器,被认为严重失职。2019年,美高梅国际集团宣布同意对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中58 名遇难者及数百名伤者提供赔偿,赔偿金额高达8亿美元。

人身安全之外,酒店在保障“信息安全”方面的义务较易被忽略,但近年来也正引起重视。2018年,万豪透露旗下喜达屋酒店的顾客数据库遭黑客入侵,或有约5亿客户数据泄露,事件爆出后,万豪国际酒店股价一度下跌逾5%,并遭索赔金额高达125亿美元的集体诉讼。上百亿美元的判罚至今未落地,但可以确切获知的判罚是,万豪因违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被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处以184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6亿元)罚款。

就效果而言,高额赔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酒店的利器。为避免再遭“放血”,涉事酒店自查自纠,补全漏洞。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整改举措往往无需社会的持续监督,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国内:犯罪者受罚 酒店少担责

在国外判例中,酒店大多作为主体担责,而国内,当住客安全受到损害时,矛头常常对准施害者本身,酒店的身影则游离于担责主体之外,较少承担法律责任。

发生在2016年的北京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是近年来掀起讨论声较大的酒店安全事件。女住客遭陌生男子拖拽,酒店安保并未履行对住客的保护义务。事件发生之初,酒店方的态度并不积极,据当事人反映,“酒店经理关机消失”。后事件在网络上发酵,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和颐酒店所属的如家酒店集团对女事主道歉并称将整改,但于法律层面,酒店并未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例并非个案。2019年,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判例显示,在酒店泄露住客房号后发生的一起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判四年有期徒刑,酒店方并未承担法律责任。同年,四川省理塘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桩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在没有房卡的情况下,以电话通知酒店服务员将受害人房间打开后入房犯案。在该起判例中,被告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酒店方所应担负的责任则并未在判决中予以明确。

在国内相关判例中,没有法律强制执行的高额赔偿压力,酒店的整改相对而言少了些“自觉性”,以全季为代表的一众涉事酒店在事件中较为被动的反应即是例证之一。当事件引发社会讨论,突然涌来的大量关注或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酒店行为,但一个无法被忽略的追问是,那些没有被看见的住客,他们的权益该由谁保障?

适用法律不同是差别产生的最大原因

在遭遇安全问题时,如“花花”一般公开发声的住客已是少数,而在此之间,能得到公众广泛关注的事件更是凤毛麟角。某种程度上来说,“花花”是百中无一的幸运者,其所得关注背后也折射着困境的普遍性。

“@fiore花花”发声后,其微博评论区下出现了大量反映酒店安全问题的声音。较为一致的是,大多数住客并未拿起法律武器争取权益,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与酒店协商“私了”,退房费或免费升级套房是酒店方较常给出的补偿举措。与国外维权者较为明确地提出大额索赔金相较,国内住客的普遍“沉默”体现出较大差异。究其根本,适用法律不同是致使差别产生的重要原因。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杨建生主任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酒店管理包括治安管理、安全管理、正常业务管理,在我国,酒店管理属于侵权法和合同法所调整的范畴。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出台关于酒店侵权或违约应如何担责的独立法律。

谈及国内外区别,杨建生介绍道,其中存在着司法管辖权不一样的问题:“国内以《民法典》中的侵权法、合同法、治安处罚法为审判依据。以合同法涉及到的违约责任为例,在我国主要是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补偿的主要是住客的实际损失。”

亦有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在判决酒店安全案件时,美国通常按照非法获利原则结案,酒店的整体收入是其判决依据,故一旦确定酒店责任,高额赔偿几乎是板上钉钉。而我国适用的则是据实赔偿原则,一般而言,验证个人真实损失较为困难,尤其是其中的精神损失部分更难下定论。

除此之外,杨女士的苦恼并非个案,针对频发于酒店的针孔摄像头问题,杨建生指出,判定其中法律责任可分两方面:“其一是具体实施犯罪的人,应承担刑事犯罪责任;其二则是酒店方面,需承担没有履行安全监管的责任,导致客人名誉受到侵害。”

若住客需要向酒店提出诉讼,亦可“两步走”。首先是基于酒店没有履行相应的隐私保障责任,以民事侵权起诉。这方面的名誉侵权赔偿一般来说在5000元左右,一旦确定酒店存在相应责任,住客胜诉的概率相当大。其次则是向政府的酒店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通过行政法规对酒店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停业、罚款等,若确实屡次犯错、性质严重,有关部门可吊销酒店方相应许可,使其不能再从事酒店经营业务。

唐女士称,截至自己报警,酒店方未曾主动联络,亦未退还房费或给出处理结果。据临武国际大酒店工作人员在10月14日晚给出的声明,“酒店现在每天退房都会排查(摄像头),目前还没有其他房间出现类似问题”。

“目前”二字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承诺背后的空泛无力。住客隐私如何防止被窥,“安全”何时成为无需置疑的真实,前方似路远迢迢。

(作者:高江虹,实习生肖遥 编辑:李清宇)

高江虹

高级记者

研究国企改革、交通物流和旅游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