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十三期)丨北交所开市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定于2021年11月15日开市

证券合规研究满乐,卢陶然 2021-11-15 09:00

监管要闻

北交所开市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定于2021年11月15日开市

11月12日,北交所发布消息称,北交所开市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定于2021年11月15日开市。

据悉,目前北交所开市涉及的技术系统已完成改造升级,各证券公司、信息商和基金公司相关系统已完成配套改造。北交所内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也均已到位。

证监会:扎实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各项准备 办好北京证券交易所

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深刻认识新时代资本市场所肩负的使命责任,加快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更加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政策和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机制和能力。二是更加突出防风险、强监管、促稳定,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更加注重通过深化改革引导市场预期,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三是更加强化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各项准备,办好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法治建设,扎实推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继续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聚光科技(300203.SZ):控股股东收监管函,减持比例达5%未及时披露

11月14日,聚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睿洋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累计减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

康美药业(*ST康美:600518.SH)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宣判

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此次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基本事实、相关被告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判决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依法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24.59亿元。

福鞍股份(603315.SH):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

11月4日,福鞍股份公告,经股东自查,福鞍控股及吴迪因误操作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0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6%,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京能电力(600578.SH):董事长耿养谋等因非公司事项收到处罚决定

11月10日,京能电力公告,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今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对耿养谋予以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伟予以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鉴于上述市场禁入决定,耿养谋自北京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不再从事公司董事长职务。

新研股份(300159.SZ):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1月8日,新研股份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光一(300356.SZ):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

11月8日,ST光一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立案。

大洋生物(03017.SZ):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4日,大洋生物公告,公司于11月1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存在以下问题: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且披露的延期公告仍不准确;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

仁东控股(02647.SZ):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及超额减持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遭警示

11月12日,仁东控股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仁东信息、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分别被券商平仓处置仁东控股股份559万股、406.36万股,且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1%,超比例减持2.81%。2021年3月19日至6月8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9%,超比例减持5.99%。

台基股份(300046,SZ):睿圣投资、姜培枫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且未披露原因遭警示

11月11日,台基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违规事实:2016年6月,公司购买了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彼岸春天原股东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对彼岸春天2016-2020年业绩未达承诺金额、彼岸春天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彼岸春天2017-2020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其2017-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已完成。根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睿圣投资及姜培枫应在《彼岸春天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20年度《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及彼岸春天资产减值补偿款项支付给台基股份,但睿圣投资、姜培枫至今未支付,也未披露原因。

蓝光发展(600466.SH):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0日,蓝光发展公告,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经查,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蓝光MTN001”,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披露的“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天润(02113.SZ):未及时披露收购事项 相关责任人遭警示

11月9日,ST天润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天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江峰、总经理曾飞、董秘梁萍,作为该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江峰、曾飞、梁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ST通葡(600365.SH):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11月9日,ST通葡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17年—2018 年,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尹兵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等累计提供4.35亿元担保。前述行为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北制药(600812.SH):未及时披露“超限存款”,公司收警示函

11月12日,河北证监局对华北制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经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北制药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40.70亿元,贷款余额0元,违反公司关于“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额不高于贷款日均余额”的公开承诺。上述“超限存款”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证券公司

方正证券:公司收警示函

11月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分公司存在变更营业场所未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者:满乐,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满乐

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