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投资北交所涉及的个税、印花税暂按新三板规定执行

中新经纬2021-11-15 14:13

       据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12日晚间,北交所官网通报,开市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定于11月15日开市。北交所称,宣布设立北交所以来,精选层审查发行工作正常开展,10家已完成公开发行等程序的企业将直接在北交所上市,71家存量精选层公司平移至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流程已履行完毕,届时81家公司将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苏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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