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违规将旧改资金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本息

区域金融要参杨志锦 2021-11-18 21:2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11月18日,中国政府网披露《关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021年9月,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6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实地督查。

据记者梳理,此次通报也披露了部分地方债相关的问题。通报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违规挪用2019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2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本息。

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财政压力较大。赛罕区预算报告显示,赛罕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亿元。截至2020年末,赛罕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存量债务余额为32.83亿元。当地并未公布隐性债务数据。

预算报告还披露,2020年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赛罕区加大化解政府债务力度,切实降低债务风险,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完成全年债务化解任务。2020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1.66亿元,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100.69%。

但当地预算报告也表示,在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政策性减税、退税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困难,同时对土地经济依赖性强;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趋势没有改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平衡难度加大,财政保障和债务化解工作压力大。

通报还披露,山西省汾阳市财政局违规将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据记者了解,为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中央政府发行1万亿特别国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其中7000亿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至县市,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基建项目,该部分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这部分资金由地方负责偿还。

余下3000亿资金到账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下达至县市,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这部分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

此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后,财政部统一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审批同意的项目、用途规范使用,并明确资金严禁投向四个领域: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得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此次通报还披露,审计查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天津市本级及蓟州区、东丽区、静海区土地开垦整理机构设立的5家企业违规将13.58亿元耕地开垦资金用于购置办公楼、向企业和政府部门出借资金等。

督查发现,天津市惠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至3月收回违规出借资金3.46亿元后,其母公司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又将该笔资金分5次违规挪用;天津市国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又分3次向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2.15亿元。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

杨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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