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COP26之后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转型之路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波
2021-11-20 05:00

日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全面落实这一决议内容,将意味着中国将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方面作出表率。

在11月13日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各方达成了《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本次大会的结果符合预期,但并没有特别令人惊喜之处。从好的方面看,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分别就减少甲烷排放、停止森林砍伐达成协议,部分国家就停止使用煤炭作出承诺。从另一方面看,虽然不少国家作出了新的减排承诺,但各国所做的主要是重申之前的承诺并进行评估,使全球努力向1.5℃的温升目标靠拢。其实2016年《巴黎协定》中各国所承诺的碳减排目标,目前还远远没有达到,所以本次大会承诺的执行情况还待日后进一步观察。

考虑到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仍需要从新冠疫情造成的低迷中复苏,汽车等许多行业仍面临需求减少和供应链短缺问题,在这些压力之下,对COP26的期待本不应过高。但全球合作应对新冠疫情的成功经验也向世界表明,只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力合作,迅速果断地行动,就能在环保、减排等许多方面实现积极成果。

COP26讨论的最重要问题是,世界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多快地承诺放弃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作为能源来源,用低碳技术取代这些能源。虽然与会各国未能就终止化石燃料补贴和逐步淘汰煤炭达成共识,但各方仍一致认为,推动清洁发电和能效措施的努力应包括“逐步淘汰煤炭发电和逐步淘汰低效的化石燃料补贴”。协议还就如何实施碳抵消计划达成了新规则。根据这些规则,各国将必须决定,减排成果是可以输出,还是将计入本国的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虽然COP26成果有限,但发展中国家也必须加大力度走向低碳的能源转型之路。

不过这也离不开发达国家的资金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大会闭幕后发表视频声明,呼吁发达国家兑现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挑战的承诺。这方面也有一些积极进展,如30多家金融机构承诺到2025年尽最大努力消除与森林砍伐有关的投资和贷款活动,一个由代表世界90%以上森林面积的领导人组成的联盟承诺“到2030年制止和扭转森林损失和土地退化”。这得到了11个国家和欧盟委员会代表欧盟作出的进一步承诺的支持,即在2021-2025年为与森林相关的气候融资提供1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利用这些金融条件实现低碳转型。

从政治方面看,气候变化代表了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和发达经济体的能源转型时间表之间的微妙平衡。发达国家认识到,如果要在流动性和能源转型的其他方面实现“净零”,他们有义务帮助欠发达国家,这是一个积极的方面,发达国家需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新冠疫情亦是此理。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从使用化石燃料中受益,他们应当引领气候对话和行动,承担主要的责任和工作,但同时发展中国家也要主动想方设法作出更积极的承诺。

在此方面,中国的努力在发展中国家中首屈一指。当前中国能源转型正在由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转变,可再生能源产业初步形成规模化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中国因为仍处在发展过程之中,所以能源消费、生产总量持续上升是客观发展趋势。这就决定了中国需要用比发达国家更短的时间完成深度减排,未来碳达峰目标实现的难度大、周期短。中国能源转型要求必须节能提效,科技创新应为策略的重中之重。为实现能源转型,中国应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生产巨头,让能源生产结构调整成为碳达峰目标实现的助推器。在提高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技术的信心方面,中国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同时中国需要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为此应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市场分割问题,在实现技术和产品按照价格信号进行自由流动的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作者:刘波 编辑:洪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