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序加强新能源参与力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1-11-26 05:00

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音频来源:南财音频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

同一天,国家电网发布《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是我国首个覆盖所有省间范围、所有电源类型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有利于加大新能源跨省跨区的大范围消纳,是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为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自2015年3月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就开始全方位推进,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步暴露,比如省间壁垒依然存在,清洁能源消纳困局依旧难解等。

此次会议还提出了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推动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启动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事实上,2015年的9号文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并在配套文件中提出“电力市场分为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包括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和一定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电力市场”,概念已接近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202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政策文件,包括提出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的目标。

我国能源供需逆向分布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能源资源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和配置,需要一个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风光资源大部分分布在“三北”地区,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但用电负荷主要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现有电力体制下,新能源弃风、弃光、弃水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随着我国制定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党中央提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那么,现有的电网体制必须通过改革增强对新型电力系统的适配性,建立大范围特别是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实现电力资源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

目前,全国共成立了北京、广州两大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以及33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虽然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股比通过改革已经降至50%以下,但并不能削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很难形成透明、独立、公允的输配电价格机制,与此同时,当前跨省跨区交易计划色彩浓厚,省间现货市场仅开展了跨区域省间交易,参与主体仅为富余可再生能源,尚未与省间中长期交易构成完整的省间交易体系,而这对新能源的发展极为不利。

最近几个月出现的煤炭与电力问题提醒我们必须尽快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打破跨省跨区的交易阻碍,才能为新能源开辟更大市场,并解决新能源生产不稳定带来的问题。事实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改革目前的电力体制,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编辑:陆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