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权利救济有了可靠新渠道: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年起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满乐 北京报道
2021-12-01 05:00

事关证券市场所有投资者切身权益的又一新规出台了。

11月29日,《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证监会同日还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

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推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契约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上执法难、求偿难、惩处难的有效手段。该办法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能、防范道德风险,实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投资者权利救济新渠道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建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一直以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专业性强、涉案金额大、认定难、影响广泛等特点。有国内律所合伙人就表示,推进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利于最大化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构建高效行政执法机制。

对于投资者而言,该项制度也增添了能够及时获得赔偿的渠道。

据了解,通常情况下,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没款直接上缴国库,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求偿可能面临举证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而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当事人承诺制度则切实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监管实效。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具有涉嫌违法当事人履行意愿强、履行速度快等优势,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承诺金数额通常高于罚没款数额,使涉嫌违法当事人付出较高的经济代价。

具体来看,本次公布的《办法》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包括:明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内涵和适用原则、规定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基本流程、明确不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明确承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明确监督制约机制。

与2015年证监会制定的《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相比,《办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扩展了申请时间、调整了适用范围和条件、优化了启动程序、完善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因素、明确了集体决策制度。

其中,《办法》明确,当事人可以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时间环节,为当事人自收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后,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而当事人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被行政处罚未逾一定年限;涉嫌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或者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其他情形时,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

当事人承诺制度并非“花钱买平安”

由于当事人承诺制度下存在交纳承诺金的环节,因此也有市场声音将其理解为“花钱买平安”。

对此,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坚持“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花钱买平安”。

在司法部与中国证监会看来,当事人承诺具有严格适用条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经审查并集体决策后才能决定案件能否适用该制度。

而承诺金也兼具惩戒和赔偿功能,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可能获得的收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数额要高于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数额。

除此以外,除要求当事人交纳承诺金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要求当事人采取自我核查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加合规检查频次、主动调整相关业务等措施,以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实际上,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与民事诉讼需要投资者依法在胜诉后才能获得赔偿不同,适用当事人承诺案件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办法》规定向承诺金管理机构提出赔偿申请,经承诺金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赔偿。

田利辉就表示,《办法》结合前期试点经验,要求行政执法当事人进行和履行承诺,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及时救济受损投资者,能够通过法治化和规范化的制度建设来保护现有中小投资者和吸引国际投资者,推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长足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办法》也通过严格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行为规范,保障当事人权益。新规压缩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工作时限,规定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决定,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的期限为6个月,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决定终止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前也应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新规还加强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内部制约、外部制衡和社会监督,细化回避等程序规定,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在沟通协商时所作的陈述只能用于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以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作者:满乐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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