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理念研究院副院长杨建初:气候公正对我国影响巨大,需加快各领域体系制度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1-12-01

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全球气候和生态公正被广泛讨论。

这场已经持续数年的争论,在发达国家未能履行2020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投融资承诺后变得愈发激烈。发达国家的历史财富积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排放密集的行业,这也成为目前全球气候问题如此紧迫的庞大的先决基础。

与之相对的是仍旧处在上升期的发展中国家,他们面临着发展和排放的两难之境,也面临着资金不足、技术不足、需求上升等现实难题。

从气候公正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需要发达国家通过在资金、技术、研究等层面帮助发展中国家来负起历史排放责任;另一方面在国内层面,通过高排放高污染获得大量历史收益的行业领域也称为绿色低碳转型的“责任人”。

我国正在国内各个层面不断推动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节能减排降耗。"两山"理念研究院副院长杨建初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气候公正对我国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今年出版的《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解读》一书中,杨建初写道: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性的政治问题,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气候变化的问题从环境领域一直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领域,维系着人类的兴衰和各国的发展前景。碳达峰碳中和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气候公正将影响中国发展进程

《21经济》:气候和生态公正也是今年以来国际社会在探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时的重点议题,气候公正将具体对我国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我国应当如何保障生态与气候公正?

杨建初:气候公正是生态公正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所强调的气候公正是在全球气候行动中,发达国家要为其获得的利益承担相应的主要责任,发展中国家作为气候变化的受害者,国际社会和发达国家要为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行动提供帮助。其中生态公正概念之下的代内生态公正强调的就是同一时空下不同群体生态权益和生态责任的对等。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气候公正是目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领域构建代内生态公正的重要一环。发达国家要引领全球实现碳中和,首先自己要扛起气候责任,严格履行国家自主贡献,摒弃高碳行为,同时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这是发达国家必须对全球共同的气候行动履行的义务。

而气候公正对我国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气候公正要求我们在全球气候行动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每年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超过60亿吨,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我国通过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通过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国各地大力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而气候公正在经济发展上要求我们实行绿色低碳发展,这对我们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实现“高碳”行业的转型是必然的趋势,毫无疑问这会影响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我们要通过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经济绿色转型,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发展共享经济,适应气候公正对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治层面上,我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面临前所未有的国际压力,这使得我们历来就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我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2007年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可以说我国是很早就开始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并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努力推动全球气候谈判。

2021年10月,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和《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这是中国履行《巴黎协定》的具体举措。同时《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正在编制过程中。在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的同时,中国还通过切实行动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1经济》:“双碳”目标、气候行动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它们各自有哪些侧重点?又如何联动?

杨建初:“双碳”目标是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两个阶段要达到的目标,气候行动是围绕“双碳”目标我们要做的工作,它们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在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不一样,2103年我们的侧重点是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侧重点是水污染防治;2016年开始是土壤污染防治,相应推出“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行动计划。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侧重点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

需建立合理碳效评价体系

《21经济》:目前我国的相关指标、核算、考核体系建设程度如何?还有哪些地方有待补缺加强?

杨建初:我国在绿色发展指标的建立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指标体系,包括2016年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的《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核算技术指南(试用)》等。

在温室气体量化标准、碳中和标准上,国际上已有ISO 14064系列标准、《PAS 2050:2011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ISO 14067标准、PAS 2060碳中和承诺等,《碳中和及相关声明实现温室气体中和的要求与原则》(ISO 14068)正在制定过程中。

当前,我国相关部门正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标准进行研究和制定,力求尽快推出相关指标、核算和考核方法。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规定了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较大规模聚集行动的碳中和计划、实施减排行动、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碳中和活动以及碳中和评价。

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建立一个合理的碳效评价体系,对企业提升产能效率、减少碳排放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例如浙江省湖州市就在2021年年初开始了企业“碳效码”试点,依托电力、统计等部门信息,集成企业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煤、用油等数据,设计合理的碳效评价体系,通过“碳平台”直接监测381个细分行业和区域整体碳效情况,加载了绿电交易、绿色金融、绿色技改、绿色工厂评价等功能,“碳效码”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碳排放的有效管理。

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后,面对达成的全球协议和我们递交的承诺,我们要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根据国家的方针制定实施细则、量化排放核算、完善考核体系。

《21经济》:你在书中论述了第一产业碳排放与碳汇功能的关系,但目前我国的碳汇规模并不大,在碳市场等机制中可发挥的作用有限,未来要充分发挥碳汇功能,需要如何入手?

杨建初:农业是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中国农业科学院的资料显示,2014年农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8%,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占比约达全国排放总量的15%。

但是,农业也有巨大的碳汇功能,可以通过人为调节与支配农业生产体系中的作物、森林、草地等自然碳封存和土壤自身的碳储量来发挥作用。《自然》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2010~2016年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年均吸收约11.1亿吨碳,吸收了同时期人为碳排放的45%。

目前对我国来说,首先要增加森林和草原碳汇。要以《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开展森林乡村和森林城市建设,种草改良草原,治理沙化土地,继续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其次是湿地等其他碳汇的增加。湿地能吸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减缓全球气候变暖。要建立湿地保护区,保护好现存的自然湿地,逐步退田还湿,恢复已退化的湿地。要继续开展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深化二氧化碳地质储存与资源化利用调查研究,实施多井组规模化二氧化碳驱水、驱油与地质储存全流程工程。

还有农田土壤碳汇方面,目前全国正广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推广应用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此外,要积极保护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盐沼蓝碳生态系统,探索水产养殖业碳汇、贝藻类渔业碳汇、微型生物碳汇等增汇技术研究和实践。

低碳脱碳或导致产业链重构

《21经济》:全国碳市场后将在年末迎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看来我国碳市场具有哪些突出特点?将会给相关产业带来哪些影响?对于其余七大高排放产业来说,需要为正式纳入做哪些准备?

杨建初: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具有鲜明的特点。首先,我们是全国交易系统和试点地区交易所相结合,先在全国建成七个试点地区交易所,再从重点行业电力行业开始,让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各试点地区的碳市场逐渐衔接。配额交易则多是采用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

参与交易的主体是根据行业要求与排量要求相结合的方式确认的。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且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当量的排放单位,可被列入国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由国家分配碳排放配额,参与交易。

交易标的则是排放配额和自愿减排量相结合。排放配额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分配到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也以免费的行政划拨为主,也可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自愿减排是中国境内的碳减排项目经政府批准备案后所产生的资源减排量。目前我国已备案的相关项目多为农村沼气利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随着《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的签署,全球气候行动的加快,我们要关注包括碳市场和碳税在内的“碳定价”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的作用。

碳定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将产生巨大影响,低碳或脱碳行动会导致全球战略性行业产业链的重构,冲击现存的经济体系。特别是碳税的征收将对我们的碳密集型行业产生巨大冲击,依赖化石燃料生产的行业将萎缩,能源转型行业会得到发展,技术会向着的低碳或脱碳技术方向发展。我们在建设相对完善的碳市场时要做到未雨绸缪。

我国目前的碳交易涉及行业主要以发电行业为主,会提高发电成本。要加快推进火电“高效化、清洁化、减量化”发展,探索“电热为主、多能互补”发展模式,逐步摆脱电力行业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随着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几大行业逐步纳入碳市场,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将受到深刻影响。

例如钢铁行业就会受到巨大冲击,粗钢产量会大幅度减少,一些钢厂会关闭,引起阶段性供需错配;而不同原料的比价关系的变化将导致成本发生变动。有色、石油石化、建材、造纸、航空领域也会或多或少受到限制,增加成本。积极采取节能改造、清洁能源替代、优化产能等措施将是这些重点行业企业迎接碳市场到来的必要措施。

《21经济》: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监测、报告、核查体系以及“防作弊”机制还在建设之中,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资质与管理也并不成熟,相关机制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建设起来?结合我国国情,有哪些方面需要作为核心内容进行设立?

杨建初:可以说,建立完善有效的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以及“防作弊”机制是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2013~2014年,中国地方试点碳市场建设迅速开展,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2017年12月,我国宣布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3批共24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规范了企业与核查机构碳排放数据核算,确保了碳市场基础数据的准确性。2019年,中国大部分省份已组织开展完成了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核查和2019~2020年度配额清缴。由于国家层面还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范碳市场机制,未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予以完善。

当前,未来我们要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同时还要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最后,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作者:王晨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