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修订股票上市规则 :全面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12-10 16:53

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说明中提到,一是完善规则体系结构。总体按照基本要求、上市交易、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退市、监管职责的逻辑排序,将原18章按主题调整、精简为16章。

二是整合公司治理要求。新设“公司治理”专章,整合上位规则中公司治理的制度规范,并加以细化强调。全面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在督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还要求尽到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严格履行承诺等股东义务,特别强调防控高比例质押,以及不得从事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收起 

三是优化信息披露安排。归并原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两章,梳理后细分为“基本原则”“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三节。

四是顺畅与下位规则衔接。丰富应当披露的交易相关要求,吸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关联交易豁免等规定,提升特别重大合同公告格式指引的审议和披露标准新增作为“日常交易”一节。

以下为全文: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证公告〔2021〕3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提升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的友好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编辑: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