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24期)|四大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开放试点,黑龙江将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至全国中上游水平

南财城市通赵子健,索寒蕾 2022-01-10 14:25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时政要闻

  • 减税降费座谈会: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

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总结近些年来减税降费成效,就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听取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在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的同时,还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既帮助市场主体减负,又促进了创新和产业升级。引导金融机构、部分自然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催生大量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纳税逐年增加,起到了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作用,实现了“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

会议强调,当前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要加强跨周期调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市场主体需求,抓紧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确保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要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换得市场主体总体稳定、有奔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各地也要拿出自己的措施。同时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大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1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试点政策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主要涉及两大块内容: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在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在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地方行动

  • 黑龙江:到2023年营商环境便利度迈入全国中上游行列

202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提出到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度显著提升,迈入全国中上游行列;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的更具竞争力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规划指出,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成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联动和省、市、县有效衔接的支撑系统,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备案事项等各类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规划还指出,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律、风险特点的研究和指导服务,在严守监管红线和安全底线基础上,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及时出台并动态调整引导性、前瞻性监管规则和标准,合理引导企业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科学设置“观察期”“过渡期”,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留足成长期的“容错”“试错”空间。

规划指出,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初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可在全省城镇申请落户。

建设黑龙江招商云平台,让投资者全面直观了解全省产业空间布局、投资方向和支持政策,提供要素价格、资源供给、最新政策、产业园区、合作伙伴等信息,搭建来黑龙江省投资兴业的快捷通道和连接各行业各领域优质伙伴共同发展的专属平台。

  • 浙江: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

1月7日,为了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涉及四大领域的19条具体举措,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

新出台的方案列出优化提升重点任务涉及四大领域,包括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共19条具体举措。

该方案提出,浙江省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一业一证”“多业一证”审批模式。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适时清理不当的地方准入限制。

同时,发挥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实现移动端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等相关资产信息。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

  • 辽宁:聚焦八大领域加强营商环境监督

1月1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制定《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部署八项重点监督行动。

辽宁省纪委监委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以惩治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常态,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能。

监督行动聚焦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等八大领域突出问题发力。

其中,“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放在第一条,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依法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法清偿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法市场主体骗取资金、逃废债务等行为。

此外,整治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整治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

监督行动还聚焦整治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督促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整治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整治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等问题。整治监管不当、干扰掣肘问题,整治多头监管、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严肃追究放任不管、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猫鼠一窝”等问题。整治违规操作、造假舞弊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审计师、会计师、律师等事务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团体组织,检验、认证、评估等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整治幕后交易、欺瞒侵夺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国资国企领域、金融领域、能源资源行业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监管。

典型案例

  •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支持企业参与关键技术攻关和加快数字变革

1月7日,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200名民营经济人士代表参会,包括“2021中国民企500强”、中小微企业代表,商会组织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等。此次大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规格最高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也是新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第一场就一项具体工作召开的高规格会议。

此次大会对“2021中国民企500强”浙江上榜企业中的前20位进行授牌,表彰了一批“2021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大会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浙江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部署下一阶段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和发展方向,更好地推动民营经济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数字变革,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

据此次大会消息,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期将研究出台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政策文件。

此前,浙江曾在2004年初、2012年初召开过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营经济万人大会。2004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首次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当时会上率先提出了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重大命题,随后的八年成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最迅猛的时期。

(作者:赵子健,索寒蕾 编辑:周潇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