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工会与下列债务人于2016年3月-2019年3月期间发生采购业务,但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发货。为维护我行工会合法权益,现对下列债权予以公告催收。敦请下列债务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退还差额货款,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债务人股东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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