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高”报告:法治护航我国高质量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杨希,徐倩宜 北京报道
2022-03-09 05:00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周强表示,2021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28720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案件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张军表示,2021年,最高检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检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

39个案例描绘法治新图景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

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线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用四个关键词概括2021年人民法院工作:维护安全、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深化改革。

贺小荣表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2021年,各级法院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54万件,在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边界,树立全体社会成员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契约意识、责任意识。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总共使用了39个案例,有的是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大案”,更多的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如人脸识别第一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等等。

贺小荣指出,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元年。人民法院积极、稳妥、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通过审理一大批鲜活生动的案件,推动民法典真正走入人们视野,飞入寻常百姓家,涌现出一大批经典案例。如强行啃老无居住权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曝光高铁霸铺免责案、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等,体现了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人民关心关切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用公正审判助力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余茂玉认为,报告用39个案例描绘了法治社会新图景,凸显法治规则,讲述了直抵人心的公平正义,传递出法治进步的时代强音。

去年,人民法院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方面也做了不少实事。余茂玉介绍,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聚焦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网上热议的“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在推动涉疫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千方百计以最快速度、最优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可能促成利益相关方互谅互让、共渡难关。在促进稳定就业方面,法院依法制止企业变相裁员、违规停保、恶意欠薪,妥善化解劳动争议,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则,为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能动履职与严管厚爱结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8445人,提起公诉1748962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1.2%。其中,检察机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万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指出,2021年检察机关进一步抓实在辽宁、江苏、广东等10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起草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胡光阳接受新华网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胡光阳说,今年报告的主线是“依法能动履职”。

如何能动履职?胡光阳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办案通常有三种形态:一是被动收案。二是主动监督。三是能动履职。能动履职即在监督办案过程中,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见微知著”,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让社会少一些犯罪,让老百姓多一些安心。这项工作看似不是“硬任务”,却是更重责任,更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职。

他举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中提到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当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请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由自诉转为公诉。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把这个案子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让更多群众知道网络诽谤不只是侵犯个人权利,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可以被公诉,网络空间也必须守法。

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提出,对涉企业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为此胡光阳指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的涉案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负责人被抓、被判刑后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由此倒闭、工人下岗,影响经济和民生。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发布11项具体检察政策,强调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要求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持续落实中,进一步提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这一检察政策对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发挥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厚爱”的同时却不放纵违法犯罪。胡光阳强调,“对涉案企业,保护不能放纵,厚爱不能溺爱。如果一宽了之,不找到问题根源并促进解决,涉案企业今后还可能再违法犯罪,甚至可能出更大的问题。为此,从2020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在10个省份442个检察院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主要做法是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消除违法犯罪的隐患。这样就做到了既厚爱又严管”。

为了做到涉案企业的真合规,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会同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同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的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强化企业合规承诺的监管落实,确保真整改、真合规。

(作者:李玉敏,杨希,徐倩宜 编辑:包芳鸣)

李玉敏

资深记者

专注于深度调查和金融风险领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