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2-03-21 19:39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加快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河北、广东、福建、江苏等地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评估;统筹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型储能发展。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 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2〕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地址:《“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编辑:毕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