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马骏:中国已初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绿色金融分类标准

21低碳李德尚玉 2022-03-28 10:33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业内人士开始注意到,生物多样性丧失可能构成与气候变化类似的系统性风险。在金融领域,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未来金融政策也将越来越关注金融体系在防范生物多样性风险和扭转生物多样性损失方面发挥的作用。

 2021 年 10 月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 15 次缔约方会议开幕式上发表的《昆明宣言》提出,“转变经济和金融体系”和“调整所有资金流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性。

据悉,当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达数千亿美元。在全球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方面有哪些进展?如何科学测算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如何支持金融行业将生物多样性融入各项投融资策略的制定中,其与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现有相关标准如何相协调? 近日,NGFS研究工作组主席、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全球在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的行动正得到加强,今年在中国昆明将就《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一致。”

3月24日,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国际可持续金融政策研究与交流网络(INSPIRE)成立的联合研究组(下称联合研究组)发布了题为《央行、监管机构与生物多样性: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行动议程(Central banking and supervision in the biosphere: An agenda for action on biodiversity loss, financial risk and system stability)》的报告。

马骏介绍,央行和监管部门在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上可发挥重要作用。该研究组的报告表明,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必须采取行动,以应对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央行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应该包括应对多样性带来的金融风险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生态友好领域。

科学测算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

《21世纪》:不同于主要由于过度温室气体排放而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物种多样性保护的进展不可能只依靠一两个指标来衡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导致的风险应当如何衡量?

 马骏:评估经济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和生物多样性损失带来的相关风险,相较于气候风险分析难度更大。气候变化主要是由单一因素即温室气体排放决定的,而生物多样性本身的内容是多维度的,导致生物多样性损失的因素(冲击)也十分复杂,包括土地利用、污染、气候变化、入侵物种等等。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需要设定一系列的指标,以反映生物多样性的状态与趋势(如物种的丰富度和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所承受的压力或冲击因素,这些指标还要考虑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特性和外部冲击的类别。 鉴于生物多样性问题的复杂性,在评估相关的金融风险时,仍然存在着不少方法学方面的挑战,未来还需要解决许多建模方法和指标、数据方面的问题。

《21世纪》: 据悉,当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达数千亿美元。如何科学测算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

马骏:在测算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方面,可以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情景以及需要采用的恢复与保护措施,对投资需求进行估算。下半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P15将就设定未来十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各国也会提升各自的保护力度,出台具体目标与举措。这些保护力度的目标将成为投资需求估算的重要依据。

此外,中国在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测算以及应用试点上取得了积极进展。GEP核算可以定量化建立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与受益者间的关联,对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化提供了方法与科学依据。由于GEP提供了估算生态服务价值的方法学,从政府角度来看,可以作为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一个参考,自然也会影响到对投资需求的测算。

将支持生物的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标准

《21世纪》: 不同行业对生物多样性的理解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环保界和金融界有时会使用不同的定义和词汇,从而导致生物多样性金融研究发展受阻。如何在绿色金融标准中将支持生物的项目纳入其中?

马骏:中国已经初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现有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都已经纳入了部分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比如,在绿色债券目录中就有20多项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内容,包括绿色农业、绿色渔业、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培育、国家公园、湿地保护、海域综合治理、荒漠化治理、水生生物保护、矿山生态修复、地下水修复等地,但还可以进一步细化。未来,绿色金融目录需要进一步明确对生物多样性有积极效益的项目清单,要建立评估项目生物多样性效益的指标体系,体现项目具有生物多样性正向效益的量化结果。

去年,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项目提供碳减排贷款。未来,在支持碳减排项目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也应更好地统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同效益,在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同时强化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21世纪》:《昆明宣言》提出了“转变经济和金融体系”和“调整所有资金流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性。你期望在全球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方面有哪些进展?

马骏:《昆明宣言》中关于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内容实际上是要求各国完善金融体系,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自然友好型的投资。我认为,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一是,在绿色金融目录中提供更加明确、具体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对这些领域进行投资;

二是,强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些披露要求实施上是对保护者的一种“奖励”和对破坏者的一种“处罚”。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用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保护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包括各类绿色贷款、债券、股权类和保险类产品。近年来,一些创新产品包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汇质押贷款、国家公园收费权抵押贷款、蓝色债券、野生动物责任保险等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未来,国家也应该考虑建立各种支持生物多样性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类项目的投资。

四是,通过贴息贷款、政府担保、政府基金投资、国际组织软贷款等形式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项目提供更低成本的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五是,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让“消费“生态服务的地区、企业和个人为”保护“生态的经济活动买单。比如,碳市场就提供了一种支持林业碳汇交易的补偿机制。此外,我参与的课题组提出的绿色地票制度就试图建立一个跨省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北方地区修复沙漠的投资项目。

评估金融机构自身面临的生物多样性风险

《21世纪》:金融机构如何评估自身面临的此类金融风险?要减少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风险有哪些具体可执行的措施?

马骏:对金融机构来说,即使在监管部门还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也应该从两个方面开始强化与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一是就投资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进行评估,防范由于这些投资项目导致的环境风险;二是评估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相关保护措施对金融机构带来的金融风险。

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一些金融机构参考或采纳了赤道原则,建立了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并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遵生物多样性影响减缓原则,包括避免、最小化、修复以及补偿在内的减缓层级方案,在项目的筛选、执行过程的尽职调查与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后期披露的全周期中都纳入避免和减缓对生物多样性负面影响的考量。

金融机构可以安排专门的排除清单,以筛除对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可逆转影响的项目类型,以及持有或运营有相关不良影响项目的企业;遵循重要生态区域的禁入政策,即制定明确的禁入政策,避免项目对国际公约或国家法律保护的区域,以及濒临灭绝的物种、物种迁徙和进化过程等有重要意义的栖息地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并注意保护其他国际公认或具有重大社会文化价值的生物多样性敏感区域。 此外,设定专门的信贷政策,对生物多样性风险较高的行业或活动类型进行规范,包括对生态系统有较大的影响的采掘与建材行业,以及对生态系统服务高度依赖的如林业、农业以及渔业等。

关于生物多样性敞口带来的金融风险,首先,应该研究金融机构所支持的行业是否严重依赖生物多样性和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一般来说,严重依赖生物多样性的行业至少包括农业、林业、渔业、旅游业、制药业、部分物业和零售,可能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的行业包括矿业、房地产、交通、其他基建和制造业等。对严重依赖生物多样性的行业,需要假设一些生物多样性丧失(即物理风险导致生产经营无法继续)的情景,评估在这些假设之下的可能产生的不良贷款和股权投资的估值降幅;对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的行业,可以假设在一些政府保护政策之下(如强化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政策和对破坏生多活动的各类处罚措施),评估在这些转型风险假设之下可能产生的不良贷款和投资损失。

(作者:李德尚玉 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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