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5月1日施行:相关侵权行为从重处罚,保护老字号、强化大湾区合作机制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吴文汐 广州报道 3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确定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厘清权利人在现实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条例》施行后,以往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频发,维权“周期长、取证难、成本高、赔偿低”,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等问题将有望破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该《条例》具有较强的广东特色,如提出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建设、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
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从重处罚”
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案件频发,暴露出现有的侵权惩处措施较单一,处罚责任不够严格,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对侵权者或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威慑力,此次《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提出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从重处罚。
《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司法判决生效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相同行为再次侵犯同一知识产权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其从重处罚”。
同时,“严保护”还体现在通过设立失信惩戒制度,设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明确对知识产权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有效规制等措施来遏制违法行为的出现。
未来,“从重处罚”应如何落到实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永忠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重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执法部门,落实从重处罚,首先,有必要统一从重处罚的标准,可以建立从重处罚的基准,出台从重处罚的指导性案例,指导全省统一尺度保障从重处罚立法内容的落实。
其次,从重处罚必须具备制度和条件的支持,一方面,需要落实委托执法制度,给予基层执法部门执法权以便及时有效地查处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另一方面,针对重复侵权的确认,需要建立起行政执法与法院,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快速地发现是否存在重复侵权的问题,从而有效实施从重处罚。
建立快速确权、维权及纠纷处理机制
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结合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本《条例》通过建立专利申请确权快速通道、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建立专利侵权纠纷等快速处理机制及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并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等方式,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的关键环节。
建立专利申请确权快速通道方面,《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推动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专利申请和确权的快速通道。
建立快速维权机制方面,《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布局,支持优势产业集聚区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经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应当发挥专业技术支撑平台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保护工作。
考虑到查处假冒专利以及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技术要求相对不高,办案难度相对较小,《条例》将执法权限明确下放至县一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更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缓解广东省专利纠纷数量多,纠纷化解压力大等问题。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建水表示,“快保护”不能一味求快,在“加速保护”的设置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规划设计履行好其职责,也需要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处罚,明确标准明确奖惩才能发挥制度设计的最大效益。
区域交流、新业态、老字号保护凸显“广东特色”
立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条例》从区域交流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建设、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规定。
粤港澳大湾区是广东乃至国家创新、人才、技术等要素富集的高地,是未来知识产权产出的重要区域。《条例》提出要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
同时,基于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成果,广东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智能化建设。《条例》规定要加强智能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保护方式。
《条例》还明确要求引导老字号商事主体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朱最新对此表示,广东拥有众多老字号企业,凝聚了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而知识产权保护不会、不够是造成老字号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有必要在法规上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引领。
此外,条例第二十一条提出,探索开展新领域新业态以及岭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互联网、赛事转播和直播、中医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朱最新认为,新领域新业态是广东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时俱进,既是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更好满足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而加强岭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弘扬岭南特色文化、推动广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客观要求。
(作者:吴文汐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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