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南财快评盘和林 2022-04-12 18:31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提出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意见》在遵循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具体而言,要抓好“五个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组织实施保障。

《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有着重要的意义,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意见》从政策端发力筑牢经济发展的基础,再次强调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可以预见,在市场规范建设下,我国能够更好利用和发挥国内大市场优势。

《意见》总体要求中提到,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这一方面肯定了我国具有大市场基础优势,同时指出我国当前市场大而不强。笔者认为,市场大而不强的关键在于目前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参杂了政府选择的市场机制难以做到有效的资源分配。因此,建立大市场,基础就是靠制度建设,加速市场竞争取代政府竞争的速度。当然,应该注意到,仅靠市场配置资源能够做到高效,却难以完全公平,因此,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消灭掉任何一方。

用好市场力量,首先要明确基础制度。《意见》在第二部分明确提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其中包含,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对于基础制度的统一意味着减少各地政府的自主权,保证市场在决定相关问题时能够不受政府干扰。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为例,《意见》中提出,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过去,有的地方政府可能出于对某些产业,或个别企业的保护,通过各种限制措施人为筑起市场壁垒,使得低效率企业或产业无法出清,而高效率企业或产业无法发展。基础制度的建立给受影响企业提供了政策标杆,使其有法可依。

除了从基础规则方面限制政府干预,《意见》还在第七部分对市场干预行为作了直接的规定,即第二十四条,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其中指出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搞地区封锁。过去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思路上依旧是规模导向,为实现在较短的任期内更大规模发展,有些官员会选择简单地迎合政策,这样更容易获得审批和配套资金,极大降低项目投资门槛,而这导致一些地方很少考虑发展的比较优势和承载能力,往往造成产业同质化。从政府干预角度来看,一方面要直接向地方政府提出发展产业的要求,即综合考虑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另一方面要让市场动起来,从成本和收益角度倒逼地方政府思考发展方向。

不过,应该注意到,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发展好的地区希望能拥有更大的市场,而发展不够完全的地区希望能够保护住自己的领地,这天然驱动着区域壁垒的形成,建设大市场,不仅要瞄准市场建设相关制度法规,还要重视不同地区利益分配问题。笔者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路径是用市场竞争去取代地方政府竞争,但前提是解决好地区利益分配问题。笔者认为,大市场要与大循环相结合,要让在大市场形成过程中利益相关群体都得到应有保障,才能减少大市场建设过程中的阻碍,保证大市场的顺利建成。

(作者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

(作者:盘和林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