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企业可申请缓缴3至5月社保费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

大湾区观察陈思琦 2022-04-26 22:45

南方财经全媒体 见习记者陈思琦 深圳报道  深圳全市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缓缴3月份至5月份社保费。

4月25日,据深圳人社局网站消息,为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的发展压力,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缓缴期间,参保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视同到账。办理补缴缓缴期的参保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缴费记录,将不会被标注“*”补缴标识,相应的参保人子女入学申请、购房购车、积分入户等资格审核不受影响。

深圳社保局提醒各用人单位,根据3月13日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全市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将3月份至5月份社保费缓至6月30日前缴清。属于3月份封控且3月份解封的用人单位,无需提供材料,通过深i企网上平台、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疫情专区或者社保服务线下窗口提出申请即可实现秒批。政策执行以来,已有4.1万家单位受益。

为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的资金压力,3月24日,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提出“缓缴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多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明确“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最晚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

(作者:陈思琦 编辑:辛继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