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未雨绸缪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21世纪经济报道 钟钰,甘林针,崔奇峰
2022-05-19 05:00

钟钰 甘林针 崔奇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做好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工作,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3041.7亿美元,同比增23.2%。其中,2021年,谷物进口6537.6万吨,同比增82.7%,进口额200.7亿美元,增1.1倍。

面对资源性农产品进口依存度问题,要坚守底线思维、忧患意识、稳中求进,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防范风险,做到有备无患。

首先,需要持续释放合理的长期需求信号。增加资源性农产品进口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结构优化的必然产物,需站在全球贸易自由化高度看我国资源性农产品进口问题,需合理利用国际资源。进口要充分考虑国际市场短期供给能力,把握好进口节奏,提前给国际市场释放明确的需求信号或给予合理稳定的进口需求预期,不仅能给出口国提前扩大生产或增加出口供给留出准备时间,甚至可以激励出口国加大生产投资和技术创新。

此外,面对未来资源性农产品进口的常态化、趋势化,我国应在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框架下推动国际农产品出口限制措施的规范化、透明化、程序化,促进完善出口限制措施的纪律安排,确保国际经贸规则有效落实。

第二,要加快培育中国大农商,统筹布局国内外农业产业资源,增强产业链韧性。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大农商,代表国家布局国内外产业资源和调控贸易供求,增加价格和利润分配的话语权,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资本链“四位一体”的全球第一梯队跨国贸易商。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边协议框架,鼓励大型企业“走出去”,通过贸易合作、产业投资、跨国并购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国外资源、物流、仓储及关键环节和运输节点的投资与布局,建立规模化海外资源性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全面参与全球农产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重构和管理。同时,深化与四大国际粮商等资源性农产品领域巨头的合作关系,推动其资源优势为我所用、为我服务。这些国际贸易商并非铁板一块,可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借鉴高铁招标“以市场换技术”的成功经验,以达到保障产业安全的目的。

第三,进一步发展贸易伙伴国,强化区域性贸易协定相关约束,保障贸易渠道稳定。要积极开拓贸易渠道,着力实现进口多元化,降低贸易集中度。依托“一带一路”建设、RCEP等区域贸易,发展更多贸易伙伴。与主产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促进资源性农产品贸易合作。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建设更有影响力的国际经贸中心,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规模大、便利化优势,降低我国粮食进口成本。积极打造我国的全球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打造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和提升贸易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抓手,更是进一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除此之外,不断增强我们的海上力量,在马六甲、南海等国际交通枢纽常态化巡航,保障我国进口货物航道稳定。

最后,需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突破“卡脖子”问题,预防“长臂管辖”。围绕“卡脖子”问题,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实验室,建设一批科学实验站和试验基地,开展共性技术攻关需求和技术集成创新转化。坚持稳定和完善投入支持机制,加强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模式集成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参与或主持科技重大专项、农业科研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持续加强国内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构建适应发展趋势、接轨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推动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颠覆性技术尽快落地。

(作者:钟钰,甘林针,崔奇峰 编辑:陆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