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专项债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基建

21金融街杨志锦 2022-05-24 19:52

“三个进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国务院5月23日召开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定信心,果断应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并加大实施力度,按照总体思路和政策取向采取一揽子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区间调控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

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其中一项为今年专项债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型基础设施等。

如何理解8月底基本使用到位?

关于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近期多个省份下发了相关通知进行明确。记者获得的某省通知称,按照上级要求,2022 年新增专项债券要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

另一省则通知称,各地要及时调整债券发行安排,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节奏,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后,要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按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的要求做好安排,并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尤其是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记者了解到,为准确掌握专项债实际支出情况,今年地方债系统进行升级:一是将原“新增债券支出录入”功能改名为“财政部门支出录入”,用于财政部门进行债券国库拨款信息的录入。二是增加“项目单位实际支出录入”功能,用于项目单位用户进行实际支出信息的填报。

华东省份某地市财政系统人士表示,专项债支出进度主要关注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不含中小银行专项债。相应关注三个指标,一是发行进度,其等于债券发行金额/已下达债券额度;二是资金拨付进度,其等于国库拨付金额/债券发行金额;三是实际支出进度,其等于项目单位实际支出金额/国库拨付金额。

从发行进度看,今年发行时限不断提前。3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去年提前下达的额度5月底前发行完毕,今年下达的额度9月底前发行完毕。

4月中旬,监管部门发文要求加快今年专项债发行使用工作,6月底前要完成大部分今年新增专项债的发行工作,并于三季度完成剩余额度发行扫尾工作,为后续政策实施留出空间。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独家报道,五一假期期间监管部门紧急通知地方,要求地方进一步加快专项债发行节奏,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须于6月底前基本发完。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0日,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1.65万亿,完成全年额度的45%。按照各地披露的发行计划,5月下旬及6月还将进一步提速,6月基本完成专项债的发行问题不大。

从资金拨付进度看,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1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2年3月末,各省份基本都已组织开展了提前下达额度的发行工作,累计发行约1.25万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86%;各级财政部门累计向项目单位拨付债券资金8528亿元,占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68%。

从这一数据看,截至3月末拨付进度为发行进度的为80%,换言之从发行到拨付效率较高。其原因在于省级财政成功发行债券后,可迅速将债券资金转贷市县财政,市县财政再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其间耗时较少。

目前看,6月底基本能发完新增专项债,假设拨付进度为发行进度的为80%,那么6月底拨付进度将接近80%,8月底基本完成拨付问题也不大。

实际支出进度方面,由于需要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所以项目单位资金支出天然具有时滞。而部分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的案例不少。这些原因都导致实际支出进度相对较低。

目前尚无全国范围的实际支出进度数据。据记者获得的某省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2021年该省专项债资金拨付进度为99.8%;2021年专项债资金实际支出587亿,支出进度87.3%。

该省2021年最后一批专项债在2021年12月下旬发行完毕,也即在债券发行完毕4个月后实际支出进度达到87%。不过考虑到该省12月下旬发行的专项债规模较小,真实的支出进度可能低于87%。

记者获得的另一省数据显示,2021年该省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约1500多亿元,截至2022年1月末,该省各地财政部门累计拨付债券资金1460亿元,占发行额的98%:项目单位实际支出债券资金900多亿元,占已拨付债券资金的63%。该省2021年最后一批专项债在2021年11月下旬发行完毕,也即在债券发行完毕2个月后实际支出进度达到63%。

综合看,今年专项债6月底前基本能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能拨付至项目单位。换言之,8月底前今年专项债发行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基本能达到100%,但实际支出进度无法达到100%。

 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基建

2019年9月4日召开的国常会表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这构建了专项债投向的基础分类框架。截至目前,专项债形成了九大投向领域:

此次国常会提出,专项债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型基础设施等。国家发改委2020年4月首次明确“新基建”范围,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实际上,地方此前已有新基建专项债发行。比如2020年5月广东省712亿专项债发行,其中包含了四只新基建专项债,规模合计86亿,约占此次发行规模的12%。这四只债券分别是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新基建专项债券(一期)、(二期)以及2020年广东省新基建专项债券(一期)、(二期)。

四单新基建专项债募集资金后,专项用于新兴产业、科学研究、智慧产业、信息技术等新基建项目。据记者梳理,一部分项目是轨道交通项目,另一部分是新基建的配套基础设施。比如佛山市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项目,其核心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园区重点发展信息、生产、消防、交通、建筑、治安六大类安全领域产业,引入60多家高成长科技企业,涉及人脸识别、电力系统安全、疫苗安全、无人机、物联网等领域。

按照发改委的分类,广东省此次新基建专项债大多属于第三类,部分项目或可纳入第二类范畴,比如封开县立体智能停车场建设工程。这些新基建项目按行业分类纳入九大领域统计(比如轨道交通纳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后续需关注监管部门是否会在九大领域之外增加新基建领域的特定投向。

(统筹:马春园)

(作者:杨志锦 )

杨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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