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两办发出紧急通知: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工作!

韶关发布
2022-06-21 14:55

刚刚,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职人员作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复杂严峻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最紧急的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带头作表率、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带领干部职工立刻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加强动态监控科学救灾,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好打赢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战攻坚战。要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在居住地协助当地发现风险隐患,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组织宣传引导救灾,积极协助参与组织群众转移安置,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单位有关接待、来访,除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相关之外,全部推迟暂缓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全面排查风险,迅速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三防指挥部工作部署,全面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巡查,督促各类水库、电站严格执行汛期调度制度,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堤坝堤围、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巡查排险,针对人口集聚区、削坡建房和低洼易涝点、下沉式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车库等高危区域加强排查管控。要紧紧盯住易发灾害地域的村镇、学校、医院、化工园区、加油站、加气站、在建工地等部位,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有效管控,严防灾害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以及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提前迅速果断转移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点等危险区域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扎实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管理工作,保障好安置人员的用餐、饮水、医疗服务等各项需求,在警报解除、确认安全之前,坚决防止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三、加强应急值守,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机制,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推动防汛责任全链条、全过程压紧压实。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提供精准预测预报,各县(市、区)要运用好应急管理有关系统,实时监测天气情况,时刻关注江河上游水情雨情,提前研判、及早预警、超前部署。要统筹实施高速公路、水上桥梁、渡口码头、景区景点等应急管控,加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供用电设施等应急安全管理。要强化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组织动员各类抢险救援力量进入临战状态,迅速投入力量加强受灾群众救灾救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抢修水毁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统筹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应急管控的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群众第一时间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压实抗洪抢险救灾责任,抓实防范应对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坚决把灾害风险降到最低,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注重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把抗洪抢险救灾一线作为检验干部的主战场,善于发现和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严明纪律,对抗洪抢险救灾中临阵退缩、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韶关发布)

(编辑:叶映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