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几个认识误区:缴费、投资与税制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董登新
2022-06-22 05:00

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

据报道,个人养老金试点或启动在即。江苏银保监局日前发布的《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市民实施方案》第44条显示,银行机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为新市民自愿开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提供优质服务。这是《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以来,首个地方提出要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立提供服务。

自2022年4月《意见》发布以来,市场各方反响非常热烈,尽管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尚未出台,但各方人士及广大的投资者(消费者)对此都很好奇,并有不少从业人员对此文件进行专业解读,各种见解五花八门。在此,本文将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本源及国际惯例出发,从操作层面或技术层面来谈一点实务性的东西,借此厘清人们对个人养老金的一些误解、误会。本文将从缴费、投资、税制三个方面,谈谈个人养老金的几个关键性制度问题。

关于个人养老金缴费问题

在个人养老金缴费环节,人们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存在误解:开户资格、资金来源及缴费标准。

首先,开户资格。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户人,只能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但不包括正在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也不包括没有参加工作的婴幼儿和青少年。因为个人养老金是为尚未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全体劳动者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金。

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着10亿人口,其中正在领取退休金的人约为2.9亿人,也就是说,有条件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人,为正在劳动年龄段的7.1亿人。其中,3.3亿在岗职工参加个人养老金的意愿和能力应明显强于3.8亿城乡居民。

其次,资金来源。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的资金来源,是会来自于个人缴费,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由他人代为缴纳。

第三,缴费限额。根据现有文件规定,有资格开户的缴费人,全年缴费的最大限额为12000元,既可以在当年分次缴,也可以一次缴,但最迟缴费期限不得晚于当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日期前没有缴费,则视作放弃当期缴费,以后不得补缴。

在缴费标准上,业内人士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有许多人认为,个人养老金全年缴费限额只有12000元,这一标准太低了,他们担心有钱人可能没有兴趣参加。在此,我们必须特别强调的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为全体劳动者提供一个补充养老金制度安排,不仅仅是针对有钱人。因此,有的国家排斥高收入者参加,也有的国家不排斥,但这些国家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属性,那就是缴费标准有意压得很低,比方,美国个人养老金(IRA)全年缴费标准只有美国企业年金(401K)的1/10左右。

因此,我国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标准(12000元/年)是合适的,也是科学可行的。因为对于80%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只有这样的低门槛、低成本的缴费标准,才是可望又可及的,他们才有主动参与的自信心与成就感,这才是一种普惠性的制度安排。在这一点上,个人养老金不必考虑高收入者的感受,但不排斥高收入者自愿参加。

关于个人养老金投资问题

个人养老金如何投资、如何保值,这可能是市场各方最感兴趣,也是误会最多的问题,在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澄清:

第一,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不能直接炒股。有人误以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等同于股民的炒股账户,可以自由炒股或买卖其他金融产品。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一个长期积累的封闭账户,资金只进不出,在退休前不允许动用或提取,只有三种例外:缴费人残疾、死亡或移民出国。因此,从长远来看,众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将会汇集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它们将会直接或间接的转化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

由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所有者大多不是专业投资者,而且单个账户资金较少,因此,从账户管理成本及规模效应来讲,单个账户不适合单打独斗、各自为阵,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账户不同于股民的炒股账户,它不允许“短炒”,也不允许直接“炒股”。

第二,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严格的投资品种限制。在现实中,哪些金融产品能够入围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标的?它有严格的筛选机制,并由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统一认定与规定。从现行金融产品类别及个人养老金政策规定来看,有资格进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的金融产品要具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特性,具体为: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四类。

因此,最终能够入围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的,一定是证监会和银保监会统一认可的、风险与收益适度的金融产品。

第三,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管理模式。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管理模式是个人投资,个人可自由选择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但大部分金融产品会有一定的封闭期,它不可能像炒股账户那样每天自由买进卖出。

尽管我国个人养老金投资管理规则暂未出台,但可以想见,未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所有者在投资管理上至少拥有以下权限:一、有权选择开户行;二、有权选择投资的金融产品;三、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自由更换投资产品;四、可随时线上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及净值变动情况。

第四,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保值增值。有许多人质疑:个人养老金投资会亏损吗?它比个人炒股划算吗?事实已经证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长期投资,是有足够能力实现保值增值的。因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过去20年平均年化收益率高达8%以上,企业年金过去15年平均年化收益率高达7%以上,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全体个人养老金账户长期年化平均收益率达到5%以上,也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在现实中,由于90%的小散炒股都是亏损的,因此,参加个人养老金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当然会远高于个人炒股的平均收益率。这是不用证明的最简单逻辑。

不过,我们也不能像股民炒股一样,采用每天、每月或每个季度的短期收益率来评判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的高低或好坏,而应该考察其三五年甚至十年的平均年化收益率来衡量其优劣。

关于个人养老金税制问题

《意见》并未明确个人养老金的税制规定,只是粗略地提了一句: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实际上,税收优惠政策是成功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因素。在个人养老金税制设计上,我们既要遵循国际惯例,更要考虑中国国情。

目前我国设置了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门槛,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7.1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中,大约只有7000多万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占全部劳动者的10%,其余90%的中低收入者由于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无需缴纳。因此,在个人养老金税制上,如果只提供EET的“个税递延”政策优惠,那么对90%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可能会失去政策激励作用。

所谓EET税制,就是在缴费环节个税递延(E)——在投资产生收益的环节同样个税递延(E)——在提取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T)。这一“个税递延”的优惠政策,对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来说,是非常实惠有用的,它可以有效抵扣本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对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并不能享受到这项政策优惠。

另一类税制TEE则更可能会受到中低收入者的欢迎。所谓TEE税制,就是在缴费环节税后缴费(T)——在投资产生收益环节免税(E)——在提取环节免税(E)。对于暂时达不到个税起征点广大中低收入者而言,如果采用TEE税制,那么他的缴费可以视同为“税后缴费”,因为他的个人所得税为零,既然是税后缴费,当然,其投资收益及最终提取就可以豁免个人所得税。这对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广大中低收入者是极其实惠有用的。

当然,对于必须缴纳个税的中高收入者而言,制度并不排斥其参加个人养老金缴费,但可以同时提供EET和TEE两类税制供其自主选择,一旦确定其中一种税制,就不能随意更改。不过,可以有一种例外,即允许EET中途改为TEE,但TEE不允许改为EET。

由于个人养老金账户只有个人缴费,不涉及雇主缴费,因此,EET和TEE的税制管理成本较低,并不会给税务机关增加太多工作量。

为此,我们建议,我国个人养老金税制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税制公平与税优普惠的原则,为个人养老金账户所有者同时提供两类税制优惠选择——EET和TEE,由账户所有者自愿选择其中一种税优待遇,并允许账户所有者从EET改为TEE,但不允许从TEE改为EET。唯有如此,才能让税收优惠政策产生公平、普惠、激励效果。

个人养老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个人养老金政策一旦实施,如果能够形成全社会的共识,那么将对我国金融机构、家庭理财及资本市场产生一系列深刻影响:

第一,我国金融机构将更加专注于权益类理财产品或资管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并且更加重视专业人才储备、投资者教育及投顾业务。

第二,我国家庭理财将逐渐从“短炒”“赚快钱”的模式转向以养老为最高目标或最终目标的家庭理财,私人养老金将成为家庭财富管理中资产配置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大量股民将会主动接受金融机构的建议,他们将通过直接参加个人养老金缴费及大量购买权益类理财产品或资管产品,慢慢地自主选择退出股市,大多数散户将不再亲自进入股市近身搏杀,而是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专业化金融产品间接参与股市投资,从而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这将是中国资本市场“机构化”、A股市场“去散户化”的大好时机。

不难想象,到那时,中国股市将会变身为“机构市”,源源不断、规模庞大的长期资金来源,将会支持中国股市走出长达十年以上的慢牛、长牛,中国资本市场将会更加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到那时,以养老为最高目标的家庭理财,将会变得更长远、更理性、更从容、更快乐!

(作者:董登新 编辑:陆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