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方烁纯 彭升华 报道
近日,一则尊重病人预立遗嘱“不要做无谓抢救”的消息备受关注,这是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由此,深圳市也成为内地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方。
一直以来,预嘱的有效性就存在争议。此次修订的条例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前《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法规,这次修订被形容为2.0版,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有市民表示,将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也有市民对生前预嘱表示担忧。


有律师表示,当前,该条例仅限于深圳市的地方性法规,未来还要从基本法上去确立相关制度,并做好涉及部门的立法衔接。
(作者:方烁纯 彭升华 编辑:麦见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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