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加入“一人购房全家帮”,公积金买房最高贷款90万

地产观察李莎,实习生阚珍 2022-07-06 19:59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多地加入公积金“全家帮”政策,激活需求效果待考 深圳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实习生阚珍 北京报道

一线城市拟加入“一人买房全家帮”。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后简称《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共8章38条内容,主要包括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公积金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偿还等相关内容。

其中共同申请人的范围调整市场关注度最高。《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征求意见稿》还对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如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的6个月,应该在深圳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等。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规则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职工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在符合前款规定要求下,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上浮10%。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公积金贷款购房主要面向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以及在异地就业且缴存公积金的深圳户籍职工或其配偶(购首套房)。

为更好与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政策接轨,《征求意见稿》在申请商转公贷款中增加了对二手房的评估要求,即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二手房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应当低于以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计算的总价款的70%。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称,2022上半年,深圳新房住宅成交16126套,同比下降38.3%,二手住宅成交 9965套,同比下降65%。深圳二手房成交跌幅远大于新房,这在过去较为少见,背后的主要原因是新房价格和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且供应规模较大。

“深圳未来政策的主旋律就是降成本”,李宇嘉在分析深圳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时指出,当下深圳购房情绪比较低落,市场预期尚未转暖,而公积金政策是属地化政策,地方权限较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松动公积金政策,特别是“全家帮”的形式,不仅可以提高购房者的首付能力,还能提高其月供能力,也能降低其月供的负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指出,深圳拟推出的“一人购房全家帮”的做法,将提高购房者的工资或其他收入评估值,进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类似政策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提高购房者的购房积极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深圳并非首个以“一人购房全家帮”形式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城市。此前,唐山、咸宁、池州、泉州、珠海等地均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允许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能力计算、允许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余额帮助购房人还贷等,进一步激活购房需求。

同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还就《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提取规定》)征求意见。文件拟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调整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严跃进认为,此类规定有助于保障相关群体公积金使用权益,确保公积金资金得到更好利用,体现了公积金保障民生的导向。

(作者:李莎,实习生阚珍 编辑: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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