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需拓宽投融资渠道

南财快评李春顶,张起维 2022-08-05 21:09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强沟通协调,拓宽投资渠道”。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是带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多渠道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示范区的高质量发展。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倡议最早可以追溯到2020年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其中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提出要“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的目标。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引领地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方面,示范区在政策倾斜下对人才、资金、技术等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具有虹吸作用,其经营成果与发展模式能够直接成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先进样板。另一方面,示范区内发展的新技术新标准也将随着生产要素的流动而直接促进周边区域的农业发展。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主要建设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建设。要求在示范区内针对自身优势延伸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的产业体系。二是现代技术建设。要求在示范区内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在统筹实际生产条件的基础上推广包括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和绿色农业在内的先进生产方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精细化水平。三是现代经营体系建设。要求在示范区内拓展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建设,为现代农业的深化发展打下基础。四是现代标准建设。要求在示范区内健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区域内农业生产的正向品牌效应。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正式开始。在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特色产业发展等因素的条件下,经自主申报、择优遴选、评审答辩等流程,我国于2021年11月评定了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等首批100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1个省级行政区都有入选。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农业发展现状,开始第二批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申报工作。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在整体稳定发展的良好状态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在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疲软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业领域整体投资规模难以持续扩大,而现代农业建设对相关投资的需求较高,二者之间供需并不平衡。第二,今年入夏以来,我国主要农业产区都出现了高温降水等极端天气,在稳产保供的背景下大量农业投资被用于克服此类不利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年度示范区申报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第三,目前示范区相关投融资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中央机关、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纵向横向联系不够紧密,仍需更高水平的配合协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示范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是当前推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方向。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做好示范区建设投融资的政策引导工作。既要通过更加宽松化人性化的服务模式来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也要保证投融资支持方式与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时还需要控制资金重点流向技术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业建设及农民增收等关键节点。二是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加强政府机关、涉农高校,龙头企业、银行保险业等之间的联系。一方面通过银行企业等的加入直接拓展可能的投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政府院校等机关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其财政拨款的作用。三是提高示范区建设对资金的利用效率。要对资金流向及实际作用效果做出详细评估,同时加强示范区投融资监管体系的建设,对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预防与追责。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贸易系主任,张起维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助理。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专栏文章。)

(作者:李春顶,张起维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