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贸易规模、顺差实现“双升” 仍需加快对接高标准贸易规则

21世纪经济报道 缴翼飞,赵子健,莫予滴
2022-09-02 05:00

实习生 莫予滴 北京报道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带动数字贸易蓬勃发展,为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经济贸易复苏提供了强大动力。

9月1日,2022年服贸会举行“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新趋势”等多场高峰论坛,探讨数字贸易发展的新现象、新机遇。会上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至3596.9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占服务进出口比重达43.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中国数字服务贸易额从2018年到2021年已连续4年实现顺差,并且差额不断扩大,2021年,我国数字服务贸易顺差约为300亿美元。

而随着各国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全球数字贸易协定网络正织密加强,中国也正在主动对接高水平国际贸易规则,着力推动数字贸易领域的创新发展。

数字贸易顺差逐年扩大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5298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其中服务出口25435亿元,增长31.4%;进口27547.7亿元,增长4.8%。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在会上指出,目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基础日益牢固,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而且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下,内外贸一体化推动国内国际市场联动发展,为服务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条件。

随着中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跨境数字服务贸易也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会上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2》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至3596.9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占服务进出口比重达43.2%。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服务贸易的长期逆差,中国数字服务贸易额从2018年到2021年已连续4年实现顺差,而且数字服务出口增速显著高于进口。2021年数字服务出口规模达 1948.4亿美元,同比增长26.2%;数字服务进口规模达1648.4亿美元,同比增长18.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罗雨泽在会上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疫情使得数字技术的潜力和价值得到更深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新的数字服务消费需求大幅增多。在全球数字服务需求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中国数字企业积极采用在线办公、在线会议等新生产和管理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复工复产,提供了稳定的数字服务供给,强化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此外,中国数字贸易的规模扩张离不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突破和广泛应用。信通院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中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35万个,5G基站占比17.9%,2022年二季度新建5G基站29.5万个;移动用户总数达16.7亿户,5G用户占比27.3%,2022年二季度新增5244万户。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在会上表示,工信部接下来将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继续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纤网络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统筹布局绿色智能数据与计算设施,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数字底座。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迅速,疫情期间,我国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在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上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1)》显示,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1.92万亿元,同比增长18.6%,占进出口总额的4.9%。其中,出口1.39万亿元,进口0.53万亿元。

而根据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会上披露的数据,中国跨境电商今年上半年的表现更为突出,进出口同比增长28.6%,是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速的近3倍,成为我国新的外贸增长点。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小涓提醒,我国数字企业、电商平台是数字经济中发展最活跃、最有竞争力的部分,但目前全球化程度还不够,未来要继续推进多元共治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未来如何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江小涓从治理角度给出五点建议,包括从数字跨国公司的角度来看待电商平台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国际化运营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鼓励商业平台和相关部门进行电商进口商业模式、监管模式以及相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允许更多的地方和企业试点数据跨境流动以及要尽快明确数字平台在海外经营的红绿灯规则设置,从而增强企业的信心和竞争力。

中国参与规则制定取得新进展

在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同时,各国也亟需建立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制定相应规则,从而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仲裁、对接、税收等情况。

盛秋平在会上透露,近期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联合工作组,会同相关国家修订完善数字贸易制度手册,明确了数字贸易包括数字并购贸易、数字交付贸易和数字中间平台赋能贸易,预计该手册将于今年底正式发布。

“新版数字贸易制度手册将有助于理清数字贸易的内涵和边界,推动各国加强数字贸易的政策研究,对开展国际比较分析和深度合作产生重要影响。”盛秋平说。

“数字贸易规则是目前最前沿的一个研究领域,当下还没有形成全球统一体系,中国目前在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主要是通过RCEP、CPTPP和DEPA三个平台来努力。”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RCEP已经成为中国目前在数字贸易领域数字规则方面最高承诺的体现。而中国又在去年申请加入了规则要求更高的CPTPP和规则涵盖面最广的DEPA,将有助于进一步夯实自身在数字贸易治理领域中的影响力。

8月18日,根据《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众多业界人士将此视为中国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建设的一个关键节点,是我国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经济制度型开放的最新成果。

不过,黄先海提醒,中国在谈判中更关注数字贸易便利化和改善电子商务环境,这是因为其数字贸易优势主要来源于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形成的跨境电商,而对计算设施位置、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播信息和争端解决等议题则较为淡化,未来可以立足中国自身特点,尝试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试点等举措。

“各国对数字贸易规则的具体规制安排仍存较大分歧,但对于规则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已有相当程度的共识。” 罗雨泽表示,后续要坚持利用多双边、诸边及区域等合作平台,就数字贸易治理开展平等对话和充分沟通,加快构建符合数字贸易发展需要的国际规则制度体系。

“鉴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可能对维护公共政策目标带来多方面影响,有必要加强在更广覆盖、更加综合的机制平台上的磋商,如G20、金砖合作机制等。”罗雨泽说。

(作者:缴翼飞,赵子健,莫予滴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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