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实习生王彤烨 周怡廷 北京报道 以“十年”为期来衡量,这个世界的温度将变成怎样?
站在当前的时点上,答案显而易见。将视野扩展到全球来看,情况令人堪忧。今年2月以来,欧洲的能源形势急剧恶化。在席卷全欧洲的罕见干旱加码下,不少欧洲国家的电力生产也因此面临严重威胁。而今年8月以来,我国大范围陷入持续高温,在极端高温天气影响下,多地电力供应紧张。
全球气候高温预警温度不断上升,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成为全球共识,而“绿色金融”的种子也早已在中国生根发芽。伴随着兴业银行在2008年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的举措,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深埋下了名为“绿色”的希望。
十年多以来,这绿色希望也在盎然地迎风生长。
2015年12月,在中国担当轮值主席国期间,G20成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GFSG),致力于研究调动国际私人资本进入绿色金融领域。金融活水源源不断地注入,绿色金融在未来的发展,也将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时间来到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央行体系的指导意见》。至此,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2018年,当可持续性年会在北京召开时,针对绿色金融制度设计,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原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提出,要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出台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第三方评估,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等。
“发展绿色金融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通过减少未来的补偿成本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促使金融资源配置向保护环境倾斜,增强整个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应对环境风险并为其提供商机。”周小川表示。
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被称为“碳中和”元年,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国人民银行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至此,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日渐丰满。
回顾这些年的“绿色金融”生长之路,我们也不免发问,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处在怎样的发展阶段?从顶层设计至地方实践,未来将如何更好、更快地推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我们又将见证一场怎样的社会经济转型乃至变革?金融机构正在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绿色金融的根系,也将蔓延至这片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雏形初现
2014年,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逐渐起步。同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金融项目联合发起成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这一小组在其编写的《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中提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性设想和14条具体建议,为中国绿色金融资本和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3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给出绿色金融“官方”定义,提出建立国家级绿色发展基金并明确激励机制,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及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至此,中国绿色金融体系雏形初现。
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的基本框架也由此建立。
在过去十年间,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不断突破和完善。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的建设均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英文版),在过去旧版的标准上做出更新和修正,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和各类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不断完善。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首批绿色金融标准。首批绿色金融标准包括《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及《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两项行业标准,这也拉开了中国绿色金融标准编制的序幕。我国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绿色债券发行人环境信息披露标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三个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时间规划,以便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非常基础的工作,及时有效披露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信息,有利于贷款企业更加重视绿色金融发展,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领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曾表示,另外,高质量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做好环境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也是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审慎管理的依据。
此外,2022年7月29日,由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指导、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正式发布。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色债券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
2017年6月14日,国家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全球在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的行动也得到加强。我国已经初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现有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都已经纳入了部分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
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式进入落地实践阶段,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推行。日前,我国首个区域性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框架出台——作为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的湖州市印发了《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
“湖州出台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项《实施意见》,来规划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更多的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发利用。”近日,湖州市金融办副主任黄丁伟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时表示。
黄丁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2016年《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将绿色金融定义为围绕“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生物生态系统保护”的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绿色金融发展四大任务之一。湖州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了50余项绿色金融领域的首创成果。
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持续不断的创新,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公布,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
时间回到201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次年,浦发银行在京成功簿记发行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实现了境内绿色金融债券从制度框架到产品发行的正式落地。
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研发中心联合编制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年度报告——《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年度报告2021》显示,按2021年年度发行量及符合CBI定义的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统计,中国均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CBI预计全球绿色债券的年度发行量有望在2022年底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中国绿债市场将继续成为快速发展的全球绿债市场的重要引擎之一。
就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而言,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比上年末高7.4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53万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大银行最新绿色贷款余额数据如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上半年,在16家银行公布了自身绿色贷款余额情况,包括了6家国有大行,3家城商行,7家股份制银行, 共计绿色贷款余额123517.70亿元。工商银行位列第一,其2021年成功发行全球多币种“碳中和”主题境外绿色债券,境内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绿色保险亦是绿色金融重要的一环。2020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6月1日,《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出台。《指引》明确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此外,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文件的出台,一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也在拓宽绿色金融工具、产品的实践维度。如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邱亿通则提到,广州地区企业自2017年以来,相继发行“三绿”“三标”等一批全国或行业内“首单”绿色债券,参与发行全国首批碳中和债、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此外,绿色保险领域也有一定发展。中国人保在2021年提供绿色保险保障超过23万亿元,累计发起设立绿色金融产品12只,并首创“林业碳汇+林业保险”的绿色金融新模式。中国平安则力争到2025年实现投资+信贷规模4000亿元,绿色保险保费总额2500亿元的总体目标。
而就在同年,人民银行创设推出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的发展。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的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领域。两个货币政策工具的利率均为1.75%,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
2022年7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司司长邹澜介绍,截至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发放1827亿元,支持银行发放碳减排领域贷款3045亿元,带动减少碳排放超过6000万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已经累计支持银行向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439亿元。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大银行最新碳减排贷款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共10家全国性金融机构通过官网公布了自身碳减排贷款情况:包括5家国有大行,2家政策性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 共计支持项目1408个,共计发放碳减排贷款金额916.26亿元。
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成趋势
十年间,我们在看着绿色金融向上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不禁自问:究竟是怎样的激励和约束环境,才能让这粒种子最终生长成为参天大树?
2017年12月,包括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汇丰银行等在内的中英10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了环境信息披露试点项目。直至2021年,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业标准,从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产品与服务创新、风险管理、风险量化、环境影响等方面对披露内容提出建议。此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部分金融机构,已经试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且在试点建立碳账户、开展碳核算,为未来适时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
据了解,201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便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2021年,这一举措升级为绿色金融评价,并将绿色债券业务纳入评价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信息披露十分重要,是促进绿色转型的关键,在设计和实施支持绿色转型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全过程中,均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监管严格到位。
近年来,金融机构纷纷布局碳金融领域,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但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各项制度有待完善。
为了最终培育出绿色金融的“参天大树”,金融机构要加快碳数据库建设,积极推动金融业环境信息披露数据监管和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推进碳账户建立和实施,完善碳核算数据方法,完善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压力测试、环境信息披露基础。然而这需要较长的过程,很多方法也是需要长期的探讨。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提及,尽管市场参与者积极性很高,转型金融产品创新也很快,但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当前还缺乏权威的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方法,容易导致“洗绿”或由于金融机构担心被视为“洗绿”而不愿参与的问题。
拥抱绿色金融国际化
对于绿色金融而言,仅仅是成长为一方巨木,还远远不够。更为广袤的“绿色”,要立足于世界,才能够看见。
“世界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挑战,我们需要更强有力的承诺来应对这些挑战。”在谈及绿色金融国际化的重要性时,周小川表示,“我们已经尝试过许多方法,包括推行环境法规、资源定价改革与财税政策。这些措施在控制污染、减缓气候变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金融体系在推动全球经济绿色化的过程中也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金融机构应如何做好迎接绿色金融国际化的准备?此前,中国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全球标准的制定,形成绿色金融的全球语言体系;另一方面,要在绿色金融和国际合作平台上发挥作用,就共同关注的议题深入开展研究、探讨和实践,推动绿色金融机制、成果的国际交流。”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掀起签署国际倡议的热潮,纷纷加入赤道原则(EPs)、负责任银行原则(PRB)、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和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等。据盟浪研究院统计,截至2021年12月,以工商银行为首的38家机构宣布支持TCFD,其中金融机构达22家。截至今年2月,中国大陆共9家金融机构采纳EPs;截至3月,共有15家银行已经采纳PRB;截至4月,有97家金融机构签署了PRI。
不过,在金融机构纷纷加入国际组织的现象背后,何为“绿色金融国际化”值得思考。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院长李文认为,绿色金融国际化并非一味跟风和单向约束,要看到中国作为一个引领角色所做的正向努力。金融机构也应立足本土,积极推动转型经济的发展,转变自身理念,做好战略规划,以进一步迈向绿色金融国际化。
作为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之一,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实际上,我国积极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合作和国际交流,以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
2016年,在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上,中国作为轮值主席国,首次把绿色金融议题引入G20议程,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发布《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201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发起设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该网络正在成为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平台之一。马骏认为,当前NGFS成员已扩大到代表五大洲的130多家中央银行、监管机构和观察员机构,推动了一系列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共识。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还牵头完成了二十国集团首个可持续金融框架性文件《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推动中欧绿色分类标准趋同取得阶段性进展,并积极参与多边危机防范救助和债务协调,全面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
我国地方政府的绿色金融国际化实践也在进行之中,推可持续发展至国际舞台绝非一纸空谈。2022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将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提高国际金融中心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文件指出,将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
(作者:李德尚玉,实习生王彤烨,周怡廷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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