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57期)丨化工牛股川金诺因信披违规被监管,慈星股份、创源股份因年报净利与预告差异较大收警示函

证券合规研究王媛媛,卢陶然 2022-09-26 19:48

监管要闻

邱勇任上交所党委书记

9月22日,据上交所官网,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上海证券交易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邱勇同志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黄红元同志不再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ST海伦(300201.SZ):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9月19日,*ST海伦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天润(002113.SZ):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9月23日,ST天润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淦锋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楚天龙(003040.SZ):公司实控人之一毛芳样因涉嫌违法被留置

9月21日,楚天龙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毛芳样家属的通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的文件,毛芳样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了解,毛芳样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公司同日收到了毛芳样家属转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任后不再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恒瑞医药(600276.SH):前董事长周云曙因内幕交易遭罚95万元

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一份针对恒瑞医药前董事长周云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恒瑞医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的周云曙因内幕交易“司太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案件已经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周云曙存在违法事实。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等,证监会决定没收周云曙违法所得450029.7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汉森制药(002412.SZ):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23日,汉森制药公告,公司董事长刘正清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南证监局对刘正清涉嫌短线交易汉森制药案审理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拟决定对刘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上市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川金诺(300505.SZ):因信披违规、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被责令改正

9月23日,云南证监局对川金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不到位;二、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三、信息披露存在瑕疵。

以上情况反映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较多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且直接影响所披露当期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慈星股份(300307.SZ):年报净利与预告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9月22日,慈星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孙平范、杨雪兰、邹锦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1月28日,慈星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亿元至1.7亿元。4月20日,慈星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7500万元至9000万元。4月28日,慈星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8817.16万元。慈星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创源股份(300703.SZ):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9月23日,创源股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召国、邓建军、杜俊伟、赵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警示函》指出,1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50万元至2025万元。4月7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修正为755万元至1100万元。4月22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46.67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国恩股份(002768.SZ):高管亲属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9月21日,国恩股份发布公告表示,近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先尚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纪先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经查,纪先尚担任国恩股份副总经理期间,其子纪星宇于8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2022元; 8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5956元;2022年8月19日,又买入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5396元。

海泰新光(688677.SH):监事刘昕因父亲涉嫌短线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9月19日,海泰新光发布关于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刘昕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父亲刘毅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买入20830股,成交金额178.69万元,卖出20830股,成交金额180.38万元。

刘昕父亲刘毅将持有的海泰新光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

国金证券(600109.SH):因存在违规委托第三方从事客户招揽等行为,一营业部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9月23日,四川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孙福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四川证监局调查,孙福川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源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在未识别客户信息情况下委托第三方从事客户招揽,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并获取相应业绩绩效奖励的行为。

招商证券(600999.SH):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勒令改正并处3150万元罚款

9月19日,招商证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认为,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事实,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人民币3150万元,并处以人民币3150万元罚款;对项目主办人陈轩壁和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基金/投资公司

广晟创投:因开展私募业务时存在违规现象,公司及其总经理遭罚

9月22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晟创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广晟创投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该决定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及相关责任人的书面检查报送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局表示将视情况对广晟创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广东证监局指出,广晟创投总经理刘楚江对上述情形负主要责任,并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富金石:存在不当宣传的情形,被责令改正

9月23日,据四川证监局网站消息,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中富金石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二是存在不当宣传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巨景投顾:部分员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被责令改正

9月23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府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但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诚投资:两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

9月22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流程存在不足。业务系统未强制要求客户在付款前阅读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业务系统未限制客户短时间内多次重复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二是营销宣传合规管理不到位。合规审核未能覆盖对外营销的全部环节;个别营销素材内容及个别自媒体账号名具有一定的误导性。三是未按规定保存业务档案。

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公司应当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营销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自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每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本季度合规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作者:王媛媛,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王媛媛

财经版记者

base上海,跟踪券商、基金、资管,关注资本市场及金融机构的一切风向。邮箱:wangyy@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