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59期)丨多家上市公司捐赠支持抗击疫情

南方责任投资行动孙煜,卢陶然 2022-10-17 20:00

聚焦全球头部机构ESG投资动态、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开展中国ESG持续评价研究。

环境(Environment)

1、 国家开发银行:前三季度加大对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展支持力度,贷款发放同比增长超26%

10月13日,国家开发银行消息,今年前三季度,开发银行持续加大对清洁能源、能源保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重点领域发展支持力度,发放能源贷款4069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发放清洁能源产业贷款2480亿元,新增贷款余额1230亿元,显著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有力支持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下一步将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功能作用,助力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力做好东北三省等重点地区能源保供金融服务,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给;大力支持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发展。

2、春兴精工(002547.SZ):子公司春兴铸造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月10日,春兴精工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于10月8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认为,春兴铸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现责令春兴铸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并处以罚款。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宇新股份(002986.SZ):子公司宇新新材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月10日,宇新股份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转报的惠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发现宇新新材进行仪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仪表管理办法》《仪表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情形,并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宇新新材作出给予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大唐药业(836433.BJ):向内蒙古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抗疫物资

10月10日,大唐药业发布公告,向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抗疫物资用于疫情防控。

大唐药业表示,作为呼和浩特市本土成长起来的上市企业,大唐药业积极响应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时刻关注疫情动态和防疫工作一线状况,以实际行动回报地方。 10月7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价值200万元抗疫物资用于疫情防控。

3、嘉泽新能(601619.SH):捐赠40万元支持抗击疫情

10月11日,嘉泽新能发布公告,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已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捐赠共计40万元人民币用于抗疫,以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4、景旺电子(603228.SH):拟向龙川县田家炳中学捐赠50万元用于校园建设

10月12日,景旺电子发布公告,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秉持“以人为本、制造精品、拓展企业、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同意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龙川县田家炳中学捐赠50万元人民币,用于校园建设。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已于10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北方铜业(000737.SZ):拟向垣曲县捐赠5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

10月12日,北方铜业公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垣曲县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5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东杰智能(300486.SZ):董事亲属短线交易,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0月10日,山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王吉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王吉红于2021年12月22日至今担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7月28日至8月5日,王吉红父亲王振炼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多次买入东杰智能股票,并于8月8日卖出东杰智能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9.97元,成交金额9970元。

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鉴于交易数量及金额较小,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相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王吉红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铜陵有色(000630.SZ):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10月1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刘道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刘道昆作为铜陵有色副总经理,其子刘净琳在6月23日至7月26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铜陵有色股票6000股、成交金额19191元,累计卖出铜陵有色股票1500股、成交金额4560元。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刘道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华尔泰(001217.SZ):因窗口期回购公司股票,收警示函

10月1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徐景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徐景发作为华尔泰高级管理人员,其子徐沛雷在2022年7月20日至8月15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华尔泰股票1300股、成交金额19579元,累计卖出华尔泰股票700股、成交金额10472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4、湖北宜化(000422.SZ):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10月10日,湖北宜化公告,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湖北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湖北宜化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湖北宜化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入资金,本金累计发生额2.86亿元,其中2020年累计发生额2.80亿元,2021年累计发生额583.28万元。湖北宜化直到2022年7月才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并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造成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5、步步高(002251.SZ):因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业绩预告等信息,收警示函

10月10日,步步高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收到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步步高 2022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6、ST三圣(002742.SZ):股东违规减持,收警示函

10月11日,ST三圣公告称,公司股东邓涵尹于10月10日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邓涵尹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7月20日,三圣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披露邓涵尹拟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2年8月30日,三圣股份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披露邓涵尹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52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8%,减持金额3163140元。邓涵尹本次减持前持有三圣股份股票22065816股,占三圣股份总股本的5.11%;本次减持后持有三圣股份股票21513816股,占三圣股份总股本的4.98%。邓涵尹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作者:孙煜,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