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落实国办发20号文,某省摸底调查开发区债务

21独家杨志锦 2022-10-27 19:23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城投人士处获悉,近期某省正在摸底调查开发区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规模、结构、类型、债务增减变动及债务风险情况。该省还要求,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债务管理基本情况及具体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开发区债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形成摸底调查报告。

记者获得的样表显示,该省调查的开发区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地方需填列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政府债务余额和隐性债务余额的相关数据。其中,政府债务需列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情况、未来还本付息情况及偿债资金来源。隐性债务需列示2018年清理认定余额、已累计化解金额及目前余额、未来化债安排及偿债安排等。

据了解,该省此次摸底调查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的举措。20号文提出,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未单独设立财政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园区等预决算按照部门预决算管理,纳入同级政府或设立该开发区地方政府的部门预决算并单独列示。单独设立财政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参照实行独立财政管理体制,预决算纳入同级政府或设立该开发区地方政府的预决算并单独列示。各地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模式,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债务管理方面,20号文提出,各地区要加强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保持与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强化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举债融资约束,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开发区全称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指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按照级别不同可分为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在实践中,开发区管委会一般都会下设城投企业,承担园区的开发建设职能,也积累了一些债务。

中部省份某地市审计报告披露,其下辖的开发区债务风险较大。该开发区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4.65亿元,政府债务率186.5%;隐性债务3.3亿元,隐性债务率为211.4%,均高于风险警戒线标准,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近年来一些开发区下属城投债甚至出现技术性违约,更是加重了市场对开发区债务的关注。

与此同时,一些开发区违规举债的问题被监管部门点名。今年5月、7月财政部公布的16例新增隐性债务的案例就有5例涉及开发区及下辖城投公司,占比达到三分之一。比如,2017年11月,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对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亿元应收账款为质押,通过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金元百利遵义建投基建系列专项资管计划”(1-7号)产品以及委托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向其贷款的方式,共募集资金3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债权债务确认函、债权债务及收益权转让确认函,承诺履行还款义务。

再如,2016年6月,经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与原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安徽平天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天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以7.8亿元购买平天湖公司建设的金光大道等22条市政道路的运营服务,并出具文件承诺将购买服务资金按约定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当年7月,金达公司以上述协议约定的应收政府购买服务费7.8亿元为质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贷款5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

“开发区建设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在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实体经济、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没有完全理顺,在财政管理方面缺乏制度规范。为了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20号文明确了开发区预决算的归属层级、列示方式,并就加强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了要求。”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统筹:马春园)

(作者:杨志锦 )

杨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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